篩選廠井上、下電鉗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10-21 20:36
來源:本站原創
篩選廠井上、下電鉗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井上、下電鉗工必須持合格證上崗作業,在作業前應熟悉作業環境,了解所檢修設備的性能,工作原理,對自己作業地點的安全及設備負責,是作業場所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者。
二、掌握三大規程和質量標準的規定,具備機電、運輸等知識,了解全廠供配電系統和在用設備的性能、構造,確保全廠設備的安全運行。
三、從事檢修工作時,必須執行停送電作業制度,在儲裝運系統工作時還必須與調度室取得聯系,同時切斷所檢修設備主電源并懸掛警示牌,否則由此而造成的后果作業人員負主要責任。
四、在井下及儲裝運系統從事電、氣焊作業時,必須遵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經有關部門及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否則對引起的事故由作業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五、檢修過程中必須遵守相關崗位的操作規程,與工作場所的崗位工取得聯系并互相配合,杜絕“三違”,提高自保、互保意識,努力做到三不傷害,對因違章作業而造成的停機停產或其它事故,作業人員要負直接責任。
六、設備檢修后確保質量,由于檢修不到位而造成的停產,負直接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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