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10-21 20:23
來源:本站原創
礦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礦長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二、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安委會和礦長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隱患。
三、督促、檢查各分管副職分管范圍內的工作落實情況,并提出整改意見。
四、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對公司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提出具體貫徹、實施的意見和措施。
五、主持礦黨政全面工作,確保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上級的決策、指示、決議、決定的貫徹落實,監督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等。
六、審核簽署黨政文件、材料,審批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及黨務行政等較大財務支出。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導搶救,并按照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調查處理,提出調查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