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封木板密閉及西膠帶大巷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
一、概況:(地點、原因、濃度、長度、附排放瓦斯通風系統示意圖。)
1、西膠帶因建立密閉二個月,積聚了大量的瓦斯,為恢復生產,需要對西膠帶大巷正頭進行排放。據瓦斯檢查員現場測定,木板密閉墻內側處瓦斯濃度為0.34%左右(該封閉巷道長度為150米左右),其通風系統示意圖及警戒點如附圖:
2、西膠帶瓦斯排放措施巷(長約14m)因長久密閉形成瓦斯積聚,為防止12071軌道順槽與西膠帶聯絡巷與瓦斯排放巷誤貫通,需對巷道內積聚瓦斯進行排放.
二、估算排放瓦斯量和最小供風量,驗算排放時間:
(1)西膠帶大巷正頭:
1、排放瓦斯量:
QCH4=l·s·c+q·t
其中l——積聚瓦斯巷道長度150(米)
s——積聚瓦斯巷道平均斷面9.4(平方米)
c——巷道中積聚瓦斯平均濃度10.0 %
q——巷道中絕對瓦斯涌出量0.048立方米/分鐘
t——預定排放瓦斯時間48 分鐘
QCH4=l·s·c+q·t
=150×9.4×10%+0.048×48
= 143.3
2、排放瓦斯所需的最小風量:
Qmin=99.2QCH4
=99.2×143.3
=14215.4 m3/min
3、驗算排放時間:
t=Qmin/Q局
式中:Q局——排放瓦斯過程中局扇的平均供風量,一般取局扇正常供風量430(立方米/分)的60~80%。
T=Qmin/Q局=47.2 min
故暫定排放時間為48 分鐘。
(2)西膠帶排放瓦斯措施巷:
1、排放瓦斯量:
QCH4=l·s·c+q·t
其中l——積聚瓦斯巷道長度14(米)
s——積聚瓦斯巷道平均斷面7.0(平方米)
c——巷道中積聚瓦斯平均濃度100 %
q——巷道中絕對瓦斯涌出量0.048立方米/分鐘
t——預定排放瓦斯時間72 分鐘
QCH4=l·s·c+q·t
=14×7.0×100%+0.048×72
= 101.5
2、排放瓦斯所需的最小風量:
Qmin=99.2QCH4
=99.2×101.5
=10068.8 m3/min
3、驗算排放時間:
t=Qmin/Q局
式中:Q局——排放瓦斯過程中局扇的平均供風量,一般取局扇正常供風量200(立方米/分)的60~80%。
T=Qmin/Q局=71.6 min
故暫定排放時間為72 分鐘。
三、啟封密閉:
(1)、啟封木板密閉:
1、掘一隊把已安好的2×30KW的局扇啟動,通風隊負責把Φ800mm風筒接到木板密閉墻前3—5m處。
2、通風隊再備用10節Φ800mm風筒。
3、掘一隊在五處設好警戒。
4、救護隊員測木板密閉墻前瓦斯濃度,若瓦斯濃度小于0.8%時,風筒對著木板密閉墻,從木板密閉墻中部打開木板一塊,風筒對著此處吹,直到此處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再去掉第二塊木板,直至全部把木板去掉。
5、下部的磚墻暫不拆除。
6、救護隊至少三人帶上正壓氧氣呼吸器進入巷道進行偵查,測量氣體并檢查巷道情況,把結果匯報指揮部(調度室)。
7、到此啟封木板密閉結束,準備進入排放瓦斯階段。
(2)、啟封措施巷密閉:
1、排放瓦斯前,由通風隊負責在西膠帶大巷正頭ф800mm的風筒上接一個三叉風筒(ф800mm),并把風筒接到密閉墻前3—5m處,用捆扎繩控制風量,并由通風隊負責潤濕密閉墻的墻體。
2.開四隊把風水管路接通后,用風鎬把西膠帶措施巷密閉墻墻體中部噴漿層剝開2 m2以上。
3、救護隊負責密閉墻的拆除工作:拆除時要按照相關的規定使用專門的工具進行作業,先在密閉墻體中上部打一個面積為1m2左右的洞,然后把風筒對著洞口吹,直至密閉墻內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
4、救護隊至少三人帶上正壓氧氣呼吸器進入巷道進行偵查,測量氣體并檢查巷道情況,把結果匯報指揮部(調度室)
5、到此啟封西膠帶措施巷密閉結束,準備進入排放瓦斯階段。、
四、排放瓦斯階段(排放瓦斯的方法):
因為西膠帶大巷原Φ800mm風筒未拆除,仍掛在巷幫,所以可采用風筒錯口,整體排放的方法,或有救護隊員把風筒逐節斷開,采用逐節排放的方法。
五、排放瓦斯的技術措施:
1、排放瓦斯時采取限制向巷道的送入風量,嚴禁“一風吹”,并限制向巷道中送入風量,可通過控制風筒接頭錯口大小或折轉風筒出風口不使其正對前方的措施來進行。
2、控制風量必須保證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
3、控制排放瓦斯風筒出口段,使其在不同斷面上由外向里逐漸排放,在同一斷面上要自下而上全斷面排放瓦斯。
4、排放瓦斯最前端風筒風量增至最大后,由外向里逐漸檢查瓦斯、CO2濃度及風筒狀況,若巷道回風流中瓦斯或CO2濃度不超限(小于2%)時,可繼續前進;若超限,應停止前進,先折轉風筒出口,不使其正對前方,等待巷道回風流中瓦斯或CO2濃度降至2%以下時再前進。
5、排放完瓦斯后,經瓦檢員,救護隊員,現場負責人共同檢查,證實整個巷道內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0.8%,CO2濃度不超過1.5%,并且穩定30分鐘后瓦斯濃度無變化,方可恢復正常通風,向調度室匯報后,此次排放結束,人員升井。
六、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前,應先由救護隊員偵察巷道情況,查明具體情況后再開始組織排放。
2、排放瓦斯時,應設專人檢查獨頭巷道回風流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沼氣和CO2濃度,并在此處懸便攜式報警儀,報警點定為0.8%。
3、嚴禁局扇發生循環風。
4、排放瓦斯時,瓦斯風流流經的回風系統內,事先必須切斷電源,撤出人員。
(1)停電范圍:
12071膠帶順槽、12071軌道順槽、12051中部車場、西軌1#車場以及所有回風流流經區域的非本質安全型電器設備。
(2)撤人范圍:
12071膠帶順槽、12071軌道順槽、12051中部車場、西軌1#車場以及所有回風流流經的區域。
5、凡是通往瓦斯回風流的地點,必須設置警戒,嚴禁與排放瓦斯無關的人員進入到排放區域內。警戒人員要認真負責,不得擅自離崗和睡覺。結合此次排放瓦斯的具體情況,共設置7個警戒。
警戒位置:①12031膠帶順槽處②12051膠帶順槽處③西膠帶風門外新鮮風流處④西回風回膠聯巷口絞車處⑤炸藥庫回風巷防突風門里與12051中部車場回風口處、
6、停送電工作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時要在變電所和配電點兩處同時切斷電源,并設警示牌和設專人看管。
7、參加排放瓦斯人員不得隨意敲打礦燈或拆開礦燈等。
8、參加排放瓦斯的救護隊員按礦山救護有關戰斗條例執行。
9、獨頭巷道恢復正常通風后,必須由施工單位的電工和機電科人員對回風流中瓦斯流經系統內的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防爆檢查,確定無誤后,方可恢復電氣設備的供電。
10、未盡事宜,按《規程》及有關規定執行。
七、參加排放人員組成及職責:
1、通風隊隊長1人,隊長負責現場指揮和協調;瓦檢員1人,瓦檢員負責風機開啟及混合處氣體檢查。
2、安檢科1人,負責現場監督檢查,落實措施,措施不落實,不準排放瓦斯。
3、機電科1人,負責現場安排專人停送電。
4、施工單位隊長1人,負責警戒人員的分配,警戒人員3 人,按本措施規定地點進行警戒,施工單位電工1人,負責本隊范圍內的停送電及恢復供電前的電器設備防爆檢查。
5、救護隊1個小隊,負責獨頭巷道氣體檢查及巷道情況偵察,瓦斯排放的具體操作及回風流檢查瓦斯。
6、公司總工或值班經理負責貫徹審批后的排放瓦斯措施,并在調度室指揮。
7、通風科負責召集人員。
8、排放瓦斯時間及人員運送由調度室主任負責。
八、參加排放瓦斯人員按照分工進行簽名,通風隊保存措施備查。
1、現場負責人:通風隊隊長
2、瓦檢員:
3、安檢科〈1人〉:
4、機電科〈1人〉:
5、救護隊員:
6、施工單位:
隊長〈1人〉:
電工〈1人〉:
警戒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