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煤集團強化管理人員過錯責任追究
晉煤集團強化管理人員過錯責任追究
近日,晉煤集團出臺有關制度,對企業內部各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作為重要考核內容進行了進一步強化,對出現過錯的責任人將給予嚴格的懲處與教育。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企業轉型跨越發展步伐的不斷加快,晉煤集團的足跡已經遍及全國20多個省市區,產業結構也從過去單一的煤炭生產發展成為具有煤炭、煤層氣、煤化工、電力、煤機制造、新興產業等六大產業板塊的現代化新型能源集團,職工人數也迅猛擴展到15萬人。針對這一實際,晉煤集團在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造的同時,堅持從管理人員的責任落實入手制定了《晉城煤業集團部門、單位負責人問責及機關工作人員工作過錯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該細則規定,機關各部門、基層各單位執行集團公司的決策和部署不力,或不認真履行職責,不嚴格遵守組織紀律,違反規定進行決策,發生重大決策失誤,應當對部門、單位負責人問責。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職過程中未按職責規定履職的;工作中的失職行為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影響的;服務態度冷漠生硬,工作敷衍塞責,辦事推諉扯皮,貽誤工作的;對不執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及限時辦結制》等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違反法律法規或集團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行為等,應追究其責任。
為保證責任追究準確無誤,該公司還要求,負責進行責任核查的有關部門應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糾、懲處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處理問責和過錯行為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
山西省晉城煤業集團新聞辦公室 杜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