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書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07-12 11:00
來源:本站原創
黨支部書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1.負責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建設的全面工作;
2.抓好本單位黨政班子成員的廉潔自律,對本單位副職、班長、直管工作人員出現的違法、違紀案件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3.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置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4.抓好黨政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建設,使其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自覺勤政廉潔;
5.及時查處本單位的違法違紀案件,并向礦黨委、紀委匯報;
6.定期召開支部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提高生活會質量;
7.加強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檢查,負責向礦黨委紀委匯報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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