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知識競賽公共題
作者:佚名
2011-06-16 21:06
來源:本站原創
煤礦安全知識競賽公共題
1、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礦事故,根據《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制定《煤礦安全規程》。
2、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3、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4、根據《安全生產法》: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根據《安全生產法》: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6、根據《礦山安全法》:礦山企業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7、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管理、裝備、培訓三并重,實行綜合治理,總體推進。
8、煤礦生產屬高危作業,涉及水、火、煤塵、瓦斯、頂板等五大自然災害,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作業規程》三大規程作業。
9、瓦斯治理的十二字方針是:先抽后采、以風定產、監測監控。
10、對“三違”人員,企業有權給予罰款,對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處分。對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11、根據《勞動法》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從事井下勞動;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年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勞動者)從事井下勞動。
12、新入礦的井下作業職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小時。
13、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煤礦企業必須建立入井檢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14、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發出的礦燈,最低應能連續正常使用11小時。
15、瓦斯是無色、無味、無臭的氣體,其危害主要是:瓦斯燃燒、瓦斯爆炸、瓦斯窒息。
16、煤礦安全工作必須實行群眾監督。
17、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個出口間的距離不得小于30米。
18、“三專兩閉鎖”指的是專用變壓器、專用線路、專用開關和風電閉鎖、瓦電閉鎖。
19、“一炮三檢”指的是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
20、“三人連鎖放炮”的三有指的是:班組長、瓦檢員、放炮員。
21、三不傷害:我不傷害他人、我不傷害自己、我不被他人傷害。
22、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組織紀律。
23、2009年作為“安全生產年”,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和宣傳教育行” 三項行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24、我礦屬低瓦斯礦井,煤塵無爆炸性,屬不自燃性煤層。
25、瓦斯爆炸的三個條件:瓦斯濃度5~16%,點燃溫度650℃~750℃,氧氣濃度不低于12%。
26、下井前要堅持“三個一定”,其內容是:一定要休息好,做到心情愉快,保持精力旺盛;一定要攜帶好自救器;嚴禁穿化纖衣服下井。
27、四不放過的原則: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無防范措施不放過。
機電
1、礦井應有雙回路電源線路,礦井的雙回路電源線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負荷。
2、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3、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4、變電硐室長度超過6m時,必須在硐室的兩端各設1個出口。
5、高、低壓電力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其間距應大于0.1m。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5m
6、礦井完好的礦燈數,至少應比經常用燈的總人數多10%。礦燈應集中統一管理。每盞礦燈必須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專人專燈。
7、操作人員(或管理人員)在操作進程中出現失爆現象必須立即找電工進行處理,每班下班前對自己操作的電氣設施(重點是“五小電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將發現問題向調度室匯報。
8、煤電鉆打眼后電纜應及時回收到安全地點圈(或掛)好。電纜無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放炮線嚴禁明接頭,有裸露嚴禁使用。
9、井下電氣設備必須使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電氣設備嚴禁失爆,失爆電氣設備嚴禁使用。
采煤
1、井下最適宜人體工作的條件是指溫度為15--20℃;空氣相對濕度為50%—60%;《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采掘面溫度不大于26℃,硐室不大于30℃。
2、工作面工程質量:按“三直、一平、一實、三暢通”的要求,即煤壁直、柱排直、砂口直、軌道平、砂墩充填結實,進、回風道、運輸路口暢通。
3、嚴禁在1個采煤工作面使用2臺發爆器同時進行爆破。
4、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5、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處理瞎炮時,在距瞎炮0.3m以外另外平行打眼,重新裝藥起爆。
6、錯距風巷保持在5m范圍內,每隔1.5m加點柱(木支柱),寬度1.5m,高度與采高平齊,保證風路暢通和行人,錯距風巷內不能有塊砂、浮煤、浮矸。
7、我礦采煤工作面采用金屬摩擦支柱,配用頂梁為80×80×1000的金屬挑梁支撐頂板,柱距1.0m,排距1.2m,工作面摻頂三排,見三回一,最大控頂距3m,最小控頂距1.8m,兩端出口及中間路口10m范圍內柱距為0.6m。
8、我礦采空采用局部條帶砂墩充填,必須在壘砌石垛之前,清掃浮煤,砂墩必須接頂結實,兩端進、回風道及中間路口砂帶寬度分別為3m,中間砂帶寬度2.5m,中間空位(套子)不得大于2m,中間砂帶每向前推進10m,進行一次錯位保砂。
9、回柱工在回柱前,必須摻好不少于3根臨時護身支柱。
10、提高煤炭回收率:按煤層有用厚度、采空面積,以回收率97%進行考核,不得任意擴大和縮小保安煤柱,工作面浮煤收盡,不留頂煤和底煤。頂板巖層不出特殊變化且沒有現場值班領導親口安排,不得任意將煤做充填料。
11、采煤運輸支巷:巷道寬2.0m,巷高2m,沿巷道前進每隔50m設一躲洞,其規格為高×寬×深=2×1.5×1.5m,巷道及躲洞的支護形式及規格,采用φ0.12-0.15m的圓木架廂支護,或錨桿組合梁支護,棚距為1.0m,支護距采面砂口止,距煤壁的懸空部分摻兩排金屬支柱。
12使用煤電鉆前應空轉5—6分鐘,檢查各部份有無異常、絕緣是否良好,若有問題及時處理好后,方可使用。
13、“三查五注意”是指:進班檢查、出班檢查、工作中檢查;進班注意、出班注意、工作中注意、休息時注意、行走時注意。
14、防止瓦斯積聚的措施:加強通風、加強瓦斯檢查和及時處理局部積聚的瓦斯。
15、直接滅火的方法:用水、砂子、巖粉、化學滅火器在火源附近直接滅火或挖除火源。
16、火工產品必須嚴格執行的領退制度。
17、提高煤炭產品質量:剃煤工、攉煤工要認真選矸砂,做到煤、矸分裝分運,矸石未清除不得入車,嚴禁煤矸混裝。用裝運矸砂的煤車裝煤前,必須先檢查車內有無砂塊,否則不得裝煤,含矸率不得超過4%。
18、采面備用支護材料、臨時支護材料,按采場正規支護的10%配備,堆放地點相距工作面不大于20m。
19、避災路線
(1)當工作面出現火災、瓦斯事故時,要迎著新鮮風流方向走:




工作面 進風巷(或運輸支巷) +460水平運輸大巷 主井底車場 主斜井 地面
(2)當工作面發生水災時,應往高處走(風巷):




工作面 回風巷 +460水平總回風巷 副井井底人行巷 回風斜井 地面
或




工作面 進風巷(或運輸支巷) +460水平運輸大巷 主井底車場 主斜井 地面
20、瓦斯監控
(1)、在采面出風口小于等于10米處安裝一臺瓦斯傳感器,用于監測采面瓦斯,并隨采面推移及時移動;在支巷距總回風巷10-15米處安裝一臺瓦斯傳感器,用于監測采面回風流瓦斯。
(2)、瓦斯傳感器必須懸掛在安全地點,距頂300mm,幫200mm。
掘進
1、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無腿支護必須隨掘隨支,要求托梁接頂牢固、嚴實,局部懸空要用廢舊木料絞接頂板,臨時無腿支護距磧頭不超過1.0m。
2、掘進巷道在貫通前,與其它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
3、局部通風機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局扇安設在距掘進回風口大于10米的地方。
4、嚴禁使用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5、靠近工作面10m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檢查,無問題時方可作業。
6、斜巷掘進必須在變坡點處設置擋車欄,距磧頭15米處設置擋車鏈,防止跑車。絞車提升車輛個數為:砂車2個、煤車3個,開車前首先檢查絞車鋼絲繩、聯環插銷、擋車欄、擋車器等是否完好、穩固、信號是否靈敏可靠,巷內有無行人,無問題后方可開動絞車。
7、在打錨桿前,必須先“敲幫問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好后,方可作業。
8、在掘進作業中,必須嚴格做到“有凝必探,先探后掘”。
9、我礦放炮母線規定:直巷不少于100米,彎巷不少于70米。
10、掘進磧頭必須隨掘隨錨,錨桿支護離磧頭不超過1.5m。
11、爆破地點附近20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
12、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前,應檢查風機附近20米以內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在0.5%以下,方可人工啟動風機。
13、通風隊加強對磧頭的“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掘進隊應加強對局扇風機的管理,要求風筒吊掛平直,做到逢環必掛、缺環必補,轉彎無死角,杜絕破口,減少漏風,風筒出口距工作面距離不得超過5m,確保磧頭風量不低于80m3/min, 滿足施工需要。
14、掘進工作面放炮選用1—5段毫秒延期電雷管,3#煤礦許用銨梯炸藥,KB—100型起爆器,專用放炮母線。分次打眼,分次裝藥,分次起爆,但每一次裝藥,必須一次全部爆破。必須采用正向爆破。
15、瓦斯探頭安裝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和礦有關規定。瓦斯探頭必須懸掛在距頂板300mm,距幫200mm的安全位置,距磧頭不大于5米,嚴禁掛靠在風袋上。
16、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
運輸
1、主要運輸巷道軌道鋪設應扣件齊全、牢固并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于2mm。
2、我礦作業規程規定:一次只準推一輛。人工推車時,工作人員要頭戴礦燈、注視行車前方,思想集中,開始推車、停車、掉道、前方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和在接近道貧、彎道、巷道岔口時,都必須提前發出警號。同方推車時,前后車距應大于30m,前方停車時要及時通知后方。
3、過道岔時要減速、慢速通過道岔;過彎道時,要在礦車外側加力。嚴禁放飛車,推車工的頭部不能伸入礦車的上方,更不準手扶車沿。。
4、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人力推車時,1人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
5、斜巷提升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便攜式甲烷報警儀的配備和使用
1、各級管理人員、隊長(值班隊長)、技術員、爆破工、班組長和流動電鉗工等下井時必須攜帶甲烷報警儀,對所經過的線路和地點隨時進行瓦斯監控。
2、瓦檢員每次放炮時進行“一炮三檢”工作,并做好記錄:班組長應把常開報警儀懸掛在掘進工作面5m范圍內無風筒一側,隨時對工作地點進行瓦斯檢測,電鉗工在檢修地點20m范圍內檢查甲烷氣體濃度,有報警信號時必須停止作業、進行處理。
3、采掘工作面風流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使用電鉆;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0%時,嚴禁爆破;采掘工作面風流中、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m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4、采掘工作面內,體積大于0.5m3的空間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5、礦井總回風巷或一翼回風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6、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7、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
備注:安監科的必答搶答題在以上各項中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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