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安全督導成員考核獎罰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6-04 21:12
來源:本站原創
運輸安全督導成員考核獎罰制度
一、運輸督導成員必須按照各自職責,認真檢查落實,在每次礦井組織安全檢查的同時,對礦井運輸系統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并將查出的隱患在運輸安全隱患專用登記本上填寫,否則,每少填寫一次處50元罰款。
二、運輸安全督導員每班必須認真填寫入井行走路線臺帳,其內容包括:檢查人姓名、檢查日期、行走線路及所查區域存在的安全隱患,并及時向存在隱患單位下達安全隱患限期整改處理意見通知書。否則,毎發現一次填寫不完整、不規范的處10元罰款,未及時下達安全隱患限期整改處理意見通知書的每次處罰50元。
三、對所查隱患礦運輸安全督導員要按照安全隱患“五落實”原則,負責監督落實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改。并按規定將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資料整理備案,否則,對下達安全隱患限期整改處理意見通知書后,未及時跟蹤復查落實整改的,毎發現一次處50元罰款。
四、在檢查過程中對未按安排要求認真檢查落實,甚至故意隱瞞或包庇問題、隱患,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每發現一次處100元罰款,釀成事故的依據事故調查報告從重處罰。
五、礦每季度對運輸安全督導員工作開展狀況進行評比考核,季度內運輸安全無生產、檔案事故,礦將對其成員分別給予適當的獎勵。
六、其它獎罰按照安檢員獎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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