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督導組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6-04 21:12
來源:本站原創
運輸督導組制度
運輸督導組由分管機電運輸的副礦長安監處長為組長,機電副總為副組長,動力科 安監科 生產科 調度室有關科員為督導員組成,其具職責如下:
1、負責運輸系統安全隱患的排查和處理過程的跟蹤監督;
2、負責運輸方面各項活動開展情況的檢查落實和協調指導;
3、要有定期召開運輸安全分析會制度,并就當前運輸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三違”現象進行通報和處理,提出下一階段運輸安全治理意見和措施。
4、當月最后一次會議,安排下月的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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