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開工審批許可管理辦法
作者:佚名
2011-06-02 20:35
來源:本站原創
采掘工作面開工審批許可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施工管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確保采掘工作面安全開工,結合公司實際,制定采掘工作面審批許可管理辦法。
1.采、掘工作面、巷道擴修等工程開工前,首先由施工單位檢查工作地點的“一通三防”、頂板支護、機電運輸、安全設施等安全狀況,符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時,填寫相應審批單,提前三天報請業務主管部門和分管領導審批。
2.業務主管部門和分管領導接到申請單后,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對施工地點的安全狀況進行驗收,符合開工條件,方可施工。否則,必須進行嚴格整改。調度室負責對整改情況的蹤跟監督落實。
3.對于現場不能立即整改、危及安全生產的隱患,業務部門或隱患排查人員應到安監處信息辦填寫《安全隱患整改單》。隱患單位接到整改單,應制定相應措施,認真組織整改。隱患整改完畢,由業務部門進行復查驗收合格、簽字后,將《安全隱患整改單》返還到安監處信息辦。
安全隱患全部整改完畢后,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方可在開工審批單》上簽字,開工單一式三份,技術管理部門、調度室、施工單位各一份。施工單位在接到簽字后的開工審批單后方可開工。
4.采掘修等井下所有地點需放炮時必須填寫《放炮簽字許可單》,經放炮員、工長(班組長)和現場安監員和瓦檢員共同檢查放炮地點的安全狀況符合規定后,由現場安監員簽字許可,方可放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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