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年度“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意見
*****煤礦**年度“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意見
根據*煤管字[**]13號《關于轉發**市煤炭管理局《關于做好**年度煤礦“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省煤炭局、安監局、煤監局《關于加強小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防治水工作,建立健全防范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的組織機構和機制,確保煤礦安全,對**年度“雨季三防”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織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電)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兼任辦公室主任。雨季期間領導小組嚴格按照工作安排內容組織,各成員積極配合,認真做好協調指揮,統一布置。
二、工作安排
1、健全完善防治水的有關管理制度、措施,并貫徹落實。(責任人:,完成時間:4月27日)
2、4月18日前對相鄰礦井和廢棄小窯、采空區的情況進行調查、核對,并在井上、下對照圖上標出位置、開采范圍、積水情況,制定有針對性措施。(責任人:)
3、對礦井所需的排水設備、防洪材料、避雷設施、供電設備,按計劃要求提前預算、購買,保證礦井“三防”工作的正常開展。(責任人:)
4、4月30日前對礦井的供電設備、供電路線、備用電源、排水設備、管路等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檢修處理,對計劃安裝的水泵、電纜、管路安裝結束,保證礦井供電、排水系統正常。(責任人:)
5、對新增加的供電設備、避雷設備、排水設備和管路等及時安裝,并保證投入使用。(責任人:)
7、5月15日前對地面的防洪溝,砌筑加高歷年最高洪水位置0.8m以上,并保證一定數量的沙袋備用,對排洪涵洞的雜物、淤泥徹底*理干凈,保證排洪通道的斷面和暢通。(責任人:)
8、5月10日前對老系統井下水倉的淤泥、雜物等*理干凈,對不合格的支護進行整改。對井下所有巷道水溝進行徹底*理,保證暢通無阻。(責任人:)
9、對地面房前房后水溝*理暢通,并對地面山坡進行觀察,掌握坡地情況,出現險情及時向礦指揮組報告,以便及時采取措施處理。 (責任人:)
10、對供電系統、避雷裝置、備用電源每次雷雨來臨之前進行一次檢修,保證設備的完好和使用正常。(責任人:)
11、對防洪物資加強管理,不得隨意挪動他用,“三防”所需的物資要及時保證發放,不足時要及時向指揮組匯報采購備用。(責任人:)
附:防洪搶險物資配備表
防洪搶險物資配備表
序 號
名 稱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1
編織袋
條
200
2
尖鏟
把
20
3
黃泥
m3
20
4
山沙
m3
10
5
籮筐
個
10
6
抬杠
根
5
7
棕繩
根
20
8
2寸塑料管
米
50
9
水泵
臺
2
37kw
10
雨衣
套
10
三、水害情況
(一)井田范圍內的小窯情況
通過對我礦井田范圍內小窯調查,在我礦井田范圍內有四個小窯,在原主井的北部46米和58米處,有兩個老窯,一個為平硐開拓,方位1050,主采為6#煤層,開采長度最多100米,無積水,另一個也為平硐開拓,方位1020,開采長30米左右,主采3#煤層,無積水。在原主井的北西側,距主井直線距離110米,有3#老窯為平硐開拓,方位2790,掘進長50米,主要是農民自家燒火取煤,并沒有回采過,因此井下無積水。4#號老窯在我礦原主井的回風東部,由于回采造成老窯倒塌,已不存在積水。
綜合礦區內小窯開采時間較短,掘進距離最近,多為平硐開拓,無下山積水區。現我礦進行新井建設,老系統已開采到+1150水平,距新井副井口垂高達121m,且老系統巷道已回采至新井井筒位置,故老系統若積水必將對新井建設產生安全威脅。
(二)、水文地質情況及水源分析
1、水文地質條件
本區位于烏江水系上游之鴨池河支流,區內無山塘及大的河流,只在礦區北部邊界有一條常年流水的小溪,距礦井600余米,流量不大,且與礦井無水力聯系,對礦體的開采影響不大。
礦區出露的巖性主要為灰巖、硅質巖、粘土巖、粉砂巖、炭質頁巖。因此含水層為灰巖巖溶含水層,砂巖孔隙含水層,然富水性強,但含水層之間均被隔水層隔開,加之礦區內無大的斷裂,各含水層之間無水力聯系,因此對礦體的開采影響不大。
區內主要隔水層為三疊系夜郎組的粘土巖,龍潭組的粘土巖、炭質頁巖,巖性致密,隔水性能良好。
煤礦充水因素:為頂板裂隙水向巷道內滲漏,但涌水量較小,對礦體的開采影響不大。
2、 鄰近礦關系
與我礦相鄰的礦井只有 煤礦,經過幾年的開采了解,兩礦開采水平之間的保護煤柱未受開采,因此相鄰礦井水害對我礦安全影響目前尚未涉及。
3、水害預測
1)地表水
因井口處于山體溝谷,受季節性降雨影響,因此必須注意對地面防洪管理,防止地表降水涌入井下。
2)老空水
在現有的掘進范圍無小窯開采。布置首采面1701時,由于對周圍巷道開采無可靠資料,因此巷道掘進必須嚴格執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方針,對巷道掘進必須編制專項防治水措施,保證施工的安全。
3)地質水
根據水文地質報告,本區內無較大地質構造,隔水層賦存穩定,無較大補給水來源,因此在施工過程中,通過對地質情況的調查,進一步摸*井下的地質構造,進一步加強對井下各類水源的分析和研究,進一步搞好礦井水防治工作。
4)其他
由于本礦涌水量小于2m3/min,因此對于排水設備、排水管路、水倉等設施設備,要求相對簡單,為防止突發性事件造成對礦井安全的影響,應加強機電設備、排水系統的檢查、維護管理工作,制定合理、完善的措施,保證礦井水防治的安全。
四、“雨季三防”措施
(一)防洪措施
1、做好*溝排水工作:在主、副井,回風井井口上面挖好防洪溝,規格為500mm(寬)×400mm(深),并在井筒內側挖好排水溝,其規格為500mm(寬)×250mm(深)。職工宿舍、工業廣場、變電所、炸藥庫等建筑物前后做好排水溝的*挖工作,使水溝暢通無阻。
2、井筒內的排水泵確保能正常運轉,每個井筒必須各有一臺備用的排水泵。由于雨季時,雨量較大,這些降水可能通過表土層及煤層露頭、巖石裂隙等滲透到井下,使井下涌水量較大,因此,井筒內的排水泵要做到定期檢修確保其正常運轉。同時要對塌陷坑采取填坑、補凹、整平、修筑、排洪措施,以減少滲入井下的水源。
3、嚴防地面洪水和井下排到地面的水反饋至井下,對礦內的沖溝出水點,井下排水管必須分別做好認真的調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排除。
(二)預防塌方、滑坡措施
1、工業廣場內,所有的護坡、山坡要認真檢查,發現裂縫要立即進行圍堵填實或砌擋墻,防止滑坡發生意外。
2、在礦區內的其它地坎和邊坡處,被破壞的擋墻應及時修復,并且在這些擋墻下腳修筑溝涵。
(三)防雷電措施
1、在雨季未來前,新建的地面配電房、絞車房、辦公大樓等處設置避雷設施,已安裝的避雷裝置要進行定期檢修。
2、為防止雷電波的侵入,并對電器設備造成危害,在地面變電所的每段高壓線上,應裝上閥式避雷器。
3、為防止雷電波侵入井下,引起瓦斯、火災等事故,在各井筒進入井下的軌道應加裝絕緣道夾板,每對軌道至少安裝兩副道夾板,同時,由地面進入井下的軌道管路應在井口處用金屬體進行不少于兩處良好的集中接地。
4、 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口處安裝熔斷器和避雷裝置。
(四)防、疏、排水措施
一)、防水措施
1、檢查加固加高地面的防洪水溝和防洪水壩,保證山上洪水從防洪水溝順利排到井口標高以下。
2、 在煤層露頭之外,修建沿地形等高線布置的排洪溝,攔截洪水和地表水至水溝內。
3、 雨季前成立防洪指揮部,做好雨季的防洪、防汛工作。對地面的山溝,排水通道和井下的防水、排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對排水設備進行一次聯合試運轉,*挖好水倉以保證礦井在汛期的安全生產。
二)、疏水措施
1、 對開采有影響的含水層,可采取措施施工疏放鉆孔,使開采煤層在無威脅的情況下安全開采。
2、 疏放水制定專門的疏放水設計,采取措施有:
(1)、放水時派專人看守,隨時向礦調度室匯報水流的變化。
(2)、填寫好專門記錄,認真進行填寫交接班。
(3)、放水區附近交通要道安裝專用信號,遇緊急情況,馬上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人員。
三)、 排水措施
1、保證水倉、排水設備、管路滿足礦井水源最大涌出量的需要,礦井排水能力符合要求,并滿足一套工作、一套備用。
2、排水管路在雨季到來之前進行一次檢查,確保正常排水。
3、對供電系統進行改造,除地面發電機保證完好外,同時對供電電纜、開關設備等更換補充,滿足全礦井用電需求,并有富余容量。
4、水倉在雨季到來前進行*理,對水倉的進水口要設蓖子,沉淀物要經常*除,確保礦井水倉的容積。
(五)、探放水措施
1、 探放水時,探水鉆孔的布置平巷掘進探水時,可對正前和巷道上幫進行鉆孔探水,一般為三組鉆孔,每組1~2個孔;上山掘進時,一定在巷道正前和左右兩幫進行探水,鉆孔不少于5組,每組1~2個孔。鉆孔角度根據深度在15°~ 30°之間。
2、 鉆孔深度根據施工的情況,煤巷保證超前距離不低于20m,巖巷不低于15m,探水距離減去超前距為可掘進距離。
3、 探水前,必須加強探水附近巷道的支架,背好頂、幫,工作面打上堅固的頂柱,以防高壓水沖跨煤壁和支架。
4、 打鉆前要*理好巷道、水溝,安裝好排水泵及管路,并在附近安裝直通調度室電話。
5、 探水工作面要經常檢查瓦斯,如瓦斯大于0.8%,需停電撤人,加強通風進行處理。
6、 探水時,如遇到鉆孔水壓、水量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止探水,固定鉆桿,嚴禁移動鉆機或拔出鉆桿。
7、 探水眼深度不到5m即穿透積水區時,所有受水威脅地區人員全部撤出,并匯報礦調度室,等待指示后行動。
8、 出現透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受水威脅地區人員,并向上匯報,采取措施處理,透水預兆有:
(1)、工作面溫度降低,人感覺發涼;
(2)、空氣潮濕,濕度增大;
(3)、煤壁出現“掛紅”(水銹)、“掛汗”(滲水)現象;
(4)、前方聽見“嘶、嘶”的水叫等聲音;
(5)、工作面壓力增大,支架變形、煤壁片幫、頂板冒頂、底鼓等現象;
(6)、淋水、涌水增大等異常現象。
9、 放水時,要有專人看守,并隨時向調度室匯報水流的變化。遇緊急情況時,放水人員馬上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五、防洪應急救援預案
(一)、可能發生水災事故的概況
1、 可能發生事故的地點:風井掘進工作面、主井掘進工作面、副井掘進工作面、石門、1701風巷、1701運巷、地面等。
2、 可能發生事故的因素:
(1)、因降雨量較大,地面泄洪通道不能排到井口標高以下,導致地表水涌入井下。
(2)、因供電系統出現故障,使井下排水設備不能正常運行。
(3)、排水設備出現故障,滿足不了井下排水需求。
(4)、探放水設備不足,未對可能積水地區進行探放水。
(二)、預防水災措施
(1)、巷道在掘進中,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對不明地質構造帶必須執行探放水工作。
(2)、對相鄰礦井和老窯與小窯的積水情況調查了解,并收集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必須向工人貫徹透水預兆及采取相應措施,并嚴格中腰線施工,探放水工作按要求組織并實施。
(4)、所有巷道水溝要暢通,井下水倉要經常保持最大容量,水泵房主排泵(包括備用泵)都要保持正常運轉。
(5)、對備用電源按計劃檢修備用,材料備件、柴油提前購買準備。
(三)、發生水災時采取的措施
(1)、立即撤出災區人員及受威脅區域人員到安全地點。
(2)、立即組織救護和其他人力物力救援被淹人員、受困人員。
(3)、搶救人員時應搞*水量,水流流動路線,被困人員及位置,注意防止二次透水。防止被困人員地點瓦斯積聚,及時疏通或強行排除被困人員所在地點的積水、浮煤、淤泥。
(4)、水量太大超過礦井排水量時,主要排水設備要采取一切辦法進行保護,并立即向礦領導及有關領導匯報。
(四)、水災事故的處理
1、所有采掘工作面或其它作業地點發生透水事故時,施工人員必須立即撤離危險地點并切斷工作面的一切電源,如水勢威脅局扇時還應切斷局扇電源,并及時匯報。
2、當有人員遇難時,現場人員應在安全員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的組織下盡快將遇難人員搶救出危險區,但若水勢威脅自身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危險區,等待救護人員援救。
3、 定期檢查水災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要及時開動準備好的局扇,加強通風,吹散有害氣體。
4、 保證井下水泵不被淹沒,要及時將水引入水倉,當水患危及水泵安全時,受威脅地點全部停電、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