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廟煤礦11011回風巷遷巷防治煤與瓦斯突出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章 工作面基本概況及瓦斯地質
1、工作面基本概況:
11011工作面位于11采區,其南鄰11001工作面,北鄰-50軌道巷與-50皮帶巷,西部、北部均為未采動區,南為原邵北井與原新峰煤礦采空區,地表為農田。本工作面設計全長240米,走向寬60米,采用傾向布置條帶推進采煤法。地面標高+205~+222米左右,工作面設計標高-4~+60米,可采面積14145m2。
該工作面地質構造以單斜為主。工作面煤層厚度平均8m,煤層傾角平均13°。
因8月13日11011工作面透水,導致11011工作面回風巷被沖毀,根據礦生產安排,現需對11011工作面進行系統恢復, 考慮到擴修損毀巷道的不確定危險因素,因此特將原11011回風巷西遷10m,重新掘進11011回風巷遷巷以形成工作面系統。
11011回風施遷巷施工方位13°,施工坡度沿煤層底板掘進,總工程量為130m。上部采用2.6(梁)*2.5(腿)礦工鋼對棚支護,下部采用9.01m2U型鋼支護,采用塑料網、椽子打幫背頂。
2、工作面瓦斯地質情況:
第二章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措施
11011工作面已由中國礦業大學對該工作面進行了區域校檢,另出具了《11011工作面已無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消突報告》,該工作面已無煤與瓦斯突出危險性,因此,11011工作面煤巷掘進期間執行超前探測、區域驗證防突措施。若在掘進或施工措施孔期間遇異常情況(噴孔、夾鉆等),工作面以采取本煤層順層條帶鉆孔補充區域防突措施為主或以工作面淺孔抽放局部防突措施為主。
一、防突措施設計:
(一)超前探測:
11011回風巷遷巷開口掘進之前及掘進期間采取超前探測措施,以掌握巷道掘進方向煤層賦存、有無高瓦斯壓力、高地應力區等異常情況。
1、超前探測鉆孔由通風抽探隊采用200型全液壓鉆機施工,壓風排粉,孔徑89mm。
2、因巷道東幫10m為原11011回風巷,所以超前探測鉆孔只控制巷道西幫輪廓線以外15m的范圍,上下控制到煤層頂底板,鉆孔設計施工6個,超前控制60-80m,若前方地質構造復雜或煤層賦存不穩定應適當增加鉆孔數量。
3、鉆孔施工布置及參數如下:
4、每探測循環必須保留不少于20m的探測超前距。
5、區域探測鉆孔的驗收:區域探測鉆孔驗收由總工程師組織安排竣工驗收。現場驗收由安監員、瓦檢員和鉆機長對鉆孔共同進行驗收、簽字,并由瓦檢員對驗收的鉆孔孔口以里200mm處測試瓦斯濃度情況,并將瓦斯濃度測試情況同時填寫在鉆孔驗收單上。通風防突科對區域探測鉆孔進行抽檢,抽檢率不低于所有鉆孔的30%,并建立鉆孔抽檢記錄臺賬。
6、區域探測鉆孔施工時,若出現異常情況(頂鉆、噴孔,地質構造應力集中)時,即該工作面具有突出危險性,應采取本煤層順層條帶鉆孔區域防突措施,按規定上報集團公司進行審批。
(二)工作面淺孔抽放
11011回風巷遷巷掘進工作面掘進期間,達到以下條件時,工作面必須采取淺孔抽放局部防突措施。
①根據探測情況,若探測鉆孔施工過程中存在上述異常情況時,在工作面采取了補充區域防突措施后的每個掘進循環,必須執行工作面淺孔抽放措施;
②效果檢驗指標超標,指標大于或等于臨界值時,工作面必須執行淺孔抽放措施且淺孔抽放時間不低于24小時;
③效果檢驗指標超標,指標大于或等于預警值時,工作面必須執行淺孔抽放措施,抽放時間不低于4個小時;
④在工作面施工措施孔時,出現夾鉆、噴孔等異常現象時,必須采取工作面淺孔抽放局部措施,抽放時間不低于24小時。
一、淺孔鉆孔設計
1、迎頭施工淺孔抽放鉆孔,鉆孔采用風動鉆機施工,排粉方式為風排,鉆孔直徑不小于Φ89mm。鉆孔設計理念為:鉆孔抽放半徑為1.5m,控制巷道正前方15m(投影距)、巷道輪廓線以外8m,上下控制全煤厚,(抽放鉆孔孔數根據抽放半徑和煤厚變化進行調整)。
2、鉆孔的封孔利用快速封孔器插入鉆孔,用膠質軟管將快速封孔器與抽放集流器連接進行抽放。
3、抽放系統利用地面150m³瓦斯抽放泵站配合主管為Φ400mm的鍍鋅螺旋管和支管為Φ200mm的鍍鋅螺旋管進行抽放。
二、相關要求:
(1)工作面迎頭淺孔抽放鉆孔孔數隨煤層厚度及傾角變化隨時進行調整。
(2)打鉆時如出現噴孔、頂鉆、夾鉆等異常現象時,應降低鉆進速度并來回抽拉鉆桿,必要時可換孔另打(在該孔周圍0.2m范圍內進行補打鉆孔),然后再補打鉆孔至預定深度,也可根據情況停止鉆進,待工作面附近高應力自然釋放后繼續施工,必要時要及時向調度室及有關領導匯報。根據異常現象,措施孔施工完畢之后,立即進行連孔抽放,抽放時間不低于24小時。
(3)施工一個鉆孔封孔抽放一個鉆孔,封孔器手柄壓桿要盡量壓到底,使封孔膠囊膨脹達到最大程度,以確保封孔效果。措施孔施工完畢后當班不進行效果檢驗,所有鉆孔必須抽放不少于4個小時(以安檢員匯報調度室時間為準)。
(4)第一次放炮期間迎頭所有排放鉆孔必須封孔抽放,否則不執行放炮。如在放炮及掘進過程中導致了部分鉆孔塌孔必須進行處理,補孔深度不小于7m,施工方位與巷道平行,確保在第二次放炮期間迎頭抽放鉆孔不少于6個,否則不執行放炮。
(5)工作面掘進期間要保證抽放孔數盡量多,必須不少于6個孔同時抽放。布孔位置為以巷道中線為基準,兩側各布置3個孔,使鉆孔在迎頭煤墻均勻布置。
(6)煤巷隊應保證快速封孔器和抽放軟管的使用質量,工作面現場由安監員、跟班隊長和班組長三人共同負責對封孔、抽放情況進行檢查和處理,每班檢查和向生產調度匯報次數不得少于2次,并要認真填寫檢查、匯報記錄。
(7)該措施的執行由現場跟班隊長和安監員進行監督,措施落實不到位不得進行下一步工作。
第三章 工作面瓦斯治理措施
11011回風巷遷巷掘進期間,工作面瓦斯涌出異常時,工作面采取巷旁掛耳抽放措施或工作面淺孔抽放措施,以掩護煤巷掘進,解決工作面瓦斯問題。
一、巷旁掛耳抽放瓦斯治理措施
1、分別在掘進巷道兩幫施工掛耳鉆場,鉆場間距40m(根據探測鉆孔實際控制條帶長度,在保持20m探測超前距的前提下進行布置),
2、巷旁掛耳鉆孔采用200型全液壓鉆機施工,壓風排粉,孔徑89mm。
3、分別控制巷道兩幫輪廓線以外2~9.5m的范圍,上下控制全煤厚,鉆孔設計施工15個,超前控制60-80m,若前方地質構造復雜或煤層賦存不穩定時,適當增加鉆孔數量。
4、鉆孔施工布置及參數如下:
6、封孔工藝及要求:
①設計鉆孔全部施工完畢后,要立即進行封孔,封孔前,鉆孔內浮煤必須清理干凈,避免浮煤吸入抽放管路。其它鉆孔也要進行封孔抽放(施工深度小于10m的鉆孔除外,但必須用聚胺脂或其它封孔材料封嚴,封孔深度不小于3m)。
②采用PD封孔材料進行封孔,封孔長度不得小于8m,埋管深度不得低于9m。負角度鉆孔采取兩頭封堵,中間注漿封孔工藝,防止注漿時將鉆孔堵塞。
③埋管采用Φ40mm(1.5寸)PVC雙抗管,最內側2m為花管,埋管與集流器的連接用埋線膠管。
④封孔后孔口如有空間要采用黃泥塞堵嚴實。
二、工作面淺孔抽放措施
1、11011回風巷遷巷掘進期間,掘進工作面瓦斯變化達到以下條件之一時,采取工作面淺孔抽放措施,解決煤巷掘進期間的瓦斯問題。
①煤巷正常掘進期間,工作面和回風流瓦斯濃度超過0.5%或變化量達到0.3%。
②煤巷正常掘進期間,工作面和回風流瓦斯濃度瞬間超過0.5%。
2、淺孔抽放鉆孔設計施工及施工要求按第一章淺孔鉆孔的要求進行布置及施工。
三、抽放鉆孔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1、措施孔施工期間,由施工單位負責現場配備卷尺、坡度規等測量工具,懸掛防突措施孔設計牌板,保證鉆孔施工的精確度,嚴格按設計進行施工。
2、打鉆時應加強巷道支護,防止煤體冒落,打鉆過程中若發現有突出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班組長應及時組織停電撤人,并向調度室、通風防突科匯報。
3、施工期間,回風流瓦斯達到0.8%時,必須停電并查明原因,待瓦斯穩定在0.5%以下時,方可恢復鉆進。
4、通風抽探隊負責及時續接瓦斯抽放管路及集流器,保證鉆孔施工完成后能夠及時連抽。
5、掘進工作面遇到煤層松軟破碎、片幫、頂煤易冒落等情況時,要先挺后注(煤體注水或煤體固化)措施,待頂板穩定后方可進行防突措施孔施工。
6、施工過程中,由于地質條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執行所規定的防突措施時,施工單位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向礦調度室、通風調度和通風防突科匯報。
7、打鉆時,瓦檢員、安監員對現場防突措施的每個環節、每個防突措施鉆孔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并認真填寫防突措施孔施工驗收單;施工單位班(組)長負責防突措施孔的現場記錄(施工驗收單)的填寫,經現場驗收簽字后,下班后立即報送通風防突科存檔。
8、在地質條件發生變化的區域,由地測防治水科負責分析掌握地質構造變化等情況,通風防突科負責根據地質分析結論及時調整鉆孔設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施工。
9、當巷道斷面、支護形式、掘進方向進行調整時,生產技術科必須提前30m向防突科提供書面通知,通風防突科根據所提供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防突措施設計。
第四章 工作面突出危險性效果檢驗
一、校檢指標的采用
1、11011回風巷遷巷工作面校檢方法采用瓦斯涌出初速度(q值)、鉆屑指標法(s值),作為該工作面校檢方法。
2、當煤層賦存條件發生明顯變化、巷道層位變化或遇到地質構造時,效檢鉆孔布置方式、孔數和布置參數作相應調整,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二、校檢鉆孔布置方式及參數:
1、正常情況下巷道沿底板掘進,巷道頂煤厚度<5m時,在掘進工作面中部,平行巷道軸線方向布置2#預測鉆孔,距巷道底板1m;在掘進工作面兩幫布置1#、3#預測鉆孔,距巷道側幫不大于0.5m,距巷道底板1m;在掘進工作面中部靠近支架頂部,布置4#預測鉆孔,孔口距巷道支架頂部1m左右,終孔控制頂煤全厚。鉆孔直徑均為Φ42mm、深度8-10m。
2、當巷道頂煤厚度≥5m時,1#、2#、3#鉆孔同前,4#鉆孔靠近支架頂部左側、1#、2#孔上方,孔口距頂1m,與巷道軸線方向呈45度夾角;5#鉆孔靠近支架頂部右側、2#、3#孔上方,孔口距頂1m,與巷道軸線方向呈30夾角。鉆孔直徑均為Φ42mm、深度8-10m。
3、巷道未沿底板掘進,還必須對底煤進行預測控制,底煤厚度<5m時,在掘進工作面中部靠近底板布置預測鉆孔,控制底煤全厚。鉆孔直徑均為42mm、深度8-10m。底煤厚度≥5m時在掘進工作面底板兩側布置兩個預測鉆孔,一個孔與巷道軸線方向呈30夾角;另一個孔與巷道軸線方向呈45夾角;鉆孔直徑均為Φ42mm、深度8-10m。
4、具體校檢鉆孔布置見下圖:
1、校檢鉆孔測試孔從第2m開始,鉆孔每鉆進1m測定該1m段的全部鉆屑量S,并在暫停鉆進后2min內測定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測定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時,測量室的長度為1.0m。
2、進行煤與瓦斯突出預測或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時,采用干式打眼方式,嚴格按鉆孔順序施工,即先施工1#鉆孔,然后施工2#鉆孔,再施工3#鉆孔,最后施工4#、5#鉆孔。
3、掘進工作面施工防突措施鉆孔或效果檢驗鉆孔出現夾鉆、頂鉆、噴孔等異常情況時或掘進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檢驗指標超標時,不能繼續采用加密排放鉆孔措施,必須采取強化抽放瓦斯措施,抽放瓦斯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4、瓦斯涌出初速度法(q值)校檢方法:
(1)在工作面迎頭布置4~5個校檢鉆孔(根據煤層厚度而定,鉆孔設計附后),鉆孔采用風動防突鉆機,Φ42mm鉆頭、麻花鉆桿進行施工。鉆進時要避免鉆桿擺動,鉆進速度控制在1m/min。
(2)鉆進到設計校檢深度后,迅速拔出鉆桿,立即測試桿插入鉆孔中,用氣筒通過壓力表充氣,充氣壓力控制在0.2MPa,封孔后測量室長度為1m。
(3)通過WY-1 q值防突預測儀進行讀數。
(4)鉆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的測定必須在打完孔后2min內完成。然后繼續打孔進行下一位置的檢驗。
5、鉆屑指標法(S值)校檢方法:
(1)鉆屑指標法(S值)的測定與瓦斯涌出初速度法(q值)同孔進行。
(2)在鉆進過程中每米均要用專用口袋接取鉆屑,并用彈簧稱重。
(3)彈簧稱讀取的數值單位為Kg,換算為L(1Kg×0.9=0.9L)。
6、注意事項:
(1)測試q值以前要先檢查測試器具是否齊全,測試桿、壓力表、轉子流量計及軟管的氣密性,測試后對封孔器進行放氣,不準硬拉;
(2)校檢鉆孔由于遇到頂、底板變化沒有施工到設計位置,應在該孔附近另行補孔。
(3)整個測試工作完成以后,將測試工具放置到安全地點交于施工隊進行妥善管理,防止損壞或丟失。
(4)鉆孔水平角、傾角必須采用坡度規定位。
四、突出危險性判斷
1、11011回風巷遷巷工作面校檢指標的臨界值分別為q值5L/min 、S 值:5.4L/m-1。校檢指標判斷方法為:q值、S 值兩個指標中任何一個達到或超過臨界值指標或有異常情況,即判定為有突出危險性。
2、為了進一步確保我礦煤巷工作面安全施工,經我礦研究決定確定q值、S 值兩項指標的預警值,分別為q值:3.5L/min 、S值:4L/m。當q值、S 值指標的測定值大于或等于預警值時,工作面必須執行抽放措施,保證所有鉆孔的抽放時間不少于4個小時,之后重新進行效果檢驗,直至所有效檢孔指標均不超過預警值方可掘進。
3、在效檢鉆孔或者措施孔施工過程中出現噴孔、夾鉆、頂鉆等現象時,直接判定為突出危險工作面。
五、相關要求
1、嚴禁使用措施孔作為效果檢驗孔,檢驗孔開口位置必須避開措施孔,以防與措施孔打透。
2、在效果檢驗期間,除對效檢措施執行有影響的鉆孔外,其它抽放鉆孔不得停止抽放。
3、由措施施工單位班(組)長現場記錄防突措施鉆孔工程量及有關參數,經現場驗收簽字后,下班后立即交通風防突科。每循環打鉆結束后,由防突科安排填寫“掘進工作面防突措施結束報告單”,報礦總工程師簽批,并存檔備案。
4、每循環進尺為4.2m,必須保持不小于2m的檢驗超前距。預測(效果檢驗)報告審批必須依據防突校檢報告單和工作面瓦斯地質圖綜合判定。
5、效檢后停工時間超過24小時的,開工前重新效檢。
6、防突員在每次實施效檢時,必須復核礦總工程師簽發的允許掘進進尺,發現超進尺掘進,由安監科負責立即組織分析、追查和處理。
7、瓦檢員、安監員、班組長負責效檢過程的監督檢查工作;預測(效檢)數據單在現場由防突員、班組長、瓦檢員、安監員共同簽字,并由防突測試工將預測(效檢)情況報告礦通風防突科值班人員。
8、通風防突科值班人員根據效檢情況和瓦斯地質圖綜合分析提出效檢報告,連同瓦斯地質圖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后送有關部門嚴格執行。通風防突科值班人員把礦總工程師審批意見通知防突預測員,由防突員填入防突管理牌板。
第五章 安全防護措施
一、監測監控:
1、按照規定安裝瓦斯傳感器和瓦斯斷電儀,并按規定進行檢查、定期調校,保證瓦斯超限時,能切斷工作面及回風流內全部非本質型電氣設備。
2、巷道灑水時應避開傳感器,以免影響監測值的準確性。
3、通風調度、生產調度要密切注意該掘進工作面的瓦斯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值班領導及通風防突科;監控系統出現故障時,必須加強現場人工檢測,并做好反調度工作。
4、探頭修理工在現場進行探頭校對或修理時,必須攜帶便攜儀,瓦斯異常時及時匯報。
二、防失爆:
機電運輸科對該區域供電加強管理,對機電設備的檢查每周不少于2次,施工隊電工每班按防爆細則要求對工作面機電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認真填寫記錄,施工隊及業務部門管理人員經常深入現場,嚴格檢查,消除隱患,杜絕失爆。
三、壓風自救:
1、壓風自救系統安設在井下壓縮空氣管路上,供風壓力不得低于0.45MPa,由施工隊負責在工作面壓風管路的末端安裝壓力表進行供風壓力的監測。
2、壓風自救系統應設置在距掘進工作面迎頭25~40m的巷道內(壓風自救安裝個數不得少于15個),放炮地點與警戒人員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風巷道有人作業處均要安裝壓風自救裝置。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一組壓風自救系統。
3、每組壓風自救系統一般可供5人使用,壓縮空氣供給量,每人不得少于0.1m3/min。
4、壓風自救系統要及時維護,以保證系統的完好性。
5、堅持無風不生產。
四、正反向風門:
1、煤巷工作面建造風門的區段必須將棚距縮小至0.4m,并在編織網(竹笆)上側加墊一層棚布,并采用泥漿泵進行注漿。風門墻垛必須用磚、沙、水泥等材料砌筑,墻體必須緊貼煤壁且體內鑲入錨桿。墻厚度不得小于0.8m,門框和門可用堅實的木質結構,門框厚度不得小于100mm,風門厚度不得小于50mm,兩道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m。
2、通風抽探隊要確保正反向風門必須連鎖,且保證連鎖繩的完好性。
3、進、出人員要隨手關閉風門,使風門處于常關狀態。
4、風門墻過線孔必須采用水泥封堵嚴實。
5、掘進工作面每次放炮之前,由班組長負責指定專人關閉反向防突風門、反向拍板、溜煤眼蓋板等防逆流設施。
五、放炮:
1、該掘進頭掘進時,要采用遠距離全斷面一次起爆,炮眼孔深不小于1.2m,必須使用水炮皮、黃泥封孔,并封滿填實。其它鉆孔必須用黃泥封滿填實,深度不小于炮眼深度的1.5倍。
2、工作面必須執行遠距離放炮,放炮地點要設崗警戒,并掛警戒牌。放炮前11011回風巷遷巷工作人員全部撤到11011運輸巷液壓泵站處及放炮處要安裝一部通訊電話和一組壓風自救裝置,自救袋數量為5個。
3、每次放炮前必須切斷11011回風巷遷巷掘進工作面及其回風系統內的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
停電撤人工作由班組長分別指定專人負責落實,由瓦監員監督實施并做好記錄。
4、放炮前,由班組長、瓦檢員、放炮員檢查11011回風巷遷巷掘進工作面頂板支護、通風瓦斯、爆破連線、撤人站崗、停電等情況,確認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后,由班組長向礦調度室匯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再次落實回風系統是否停電,確認無誤后方可通知掘進工作面放炮;放炮后至少30分鐘,當監測系統顯示掘進工作面巷道內及回風系統內瓦斯濃度均小于1%時,瓦檢員、放炮員、班組長共同進入掘進工作面進行檢查,確認無異常后方可恢復掘進巷道內的正常工作。
5、通風調度員負責觀察炮后掘進面及其回風流瓦斯變化情況,若遇瓦斯濃度急劇升高,立即向生產調度匯報,調度室值班領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六、煤與瓦斯突出預兆:
有聲預兆:煤層中有煤炮聲,出現由遠而近的雷鳴聲、機槍、鞭炮聲,深部煤層或巖層出現劈裂聲,有時引起煤避震動,支架發出劈哩啪啦聲等。
無聲預兆:煤層結構發生變化:如層理紊亂、煤變軟變暗、干燥、易粉碎或煤層傾角變大、煤層厚度變化煤層出現分岔,工作面壓力增大,掉碴,片幫,煤壁外鼓,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打鉆時夾鉆、頂鉆、噴孔等現象。
七、防滅火:
打鉆地點應配備完好的滅火器、黃土以及可靠的水源,當打鉆過程中有發火跡象或孔口出現明火時,應立即停止施工,根據情況進行滅火,火焰熄滅后用黃泥將孔口封堵嚴實并及時向礦調度室匯報,其他嚴格按《崔廟煤礦鉆孔施工防止引發火災安全技術措施》執行。
八、綜合防塵:
加強工作面煤體注水,并及時對工作面進行灑水降塵。轉載機頭必須設置降塵噴霧,并保證水量充足。
九、頂板管理:
1、加強頂板注水工作;
2、嚴格控制空頂距離和空頂時間,按工藝架棚;
3、嚴禁空頂作業;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足夠量的竹笆和板釬椽等材料。
十、安全避災:
1、組長配帶便攜儀,施工期間懸掛于工作面迎頭(風筒對幫)位置。
2、施工隊做到人人會使用壓縮氧自救器。
3、施工隊進行全員防突知識培訓,了解煤與瓦斯突出的有聲預兆和無聲預兆,發現異常立即停電撤人。
4、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時,人員迅速戴上自救器,撤離危險區域,來不及撤人時,可就近到壓風自救處避難。
5、巷道內物料要碼放整齊,確保行人路線的暢通,在發生災害時能及時、順利撤離。
6、避災路線:
避煤與瓦斯突出路線:
11011回風巷遷巷迎頭→11011切巷→11011運輸巷→11051集運巷→軌道上山→-50東大巷→副井底→地面
第六章 防突崗位責任制
1、工人對所在崗位的防突工作負責。
2、施工隊長是執行措施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措施的貫徹及井下的現場落實,及時掌握工作面生產情況、地質變化和措施情況。
3、跟班隊長負責當班的安全工作,是直接落實防突措施的責任人,組織綜合防突措施的落實。當發現有突出預兆時,停止作業,組織停電、撤人,同時報告礦調度室、礦領導及有關單位。
4、防突員負責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預測(效果檢驗)不超警戒值可直接填寫預測牌板,并匯報調度室及通防科,懸掛準掘牌板,方可掘進。若預測(效果檢驗)指標大于或等于警戒值則必須立即匯報調度室及通防科值班人員,由值班人員向總工程師匯報后,采取防突措施。
5、安監員負責監督防突措施的落實,確保施工安全。
6、瓦檢員負責隨時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當發現有突出預兆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協助班組長立即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離,同時報告礦調度室。
7、放炮員確保在規定的地點撤人、放炮,并監督落實措施的執行情況,上述措施如不到位不予放炮。
8、通風、安全調度員負責收集防突措施落實、煤層變化、瓦斯涌出、放炮停電撤人等情況,并記錄臺帳。
9、通風防突科負責工作面的瓦斯監測監控、優化通風系統,確保工作面回風系統暢通;負責監督防突措施的落實,確保施工單位嚴格按措施施工。
10、施工隊負責工作面防突措施的落實,并把防突措施納入工作面正規生產作業工序中;負責嚴格按防突措施要求施工局部防突措施孔,加強所轄區域機電運輸設備日常巡查管理,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11、安監科負責嚴格監督、檢查、落實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執行,確保嚴格按防突措施施工。
12、機電運輸科負責電氣設備防爆督查,杜絕電氣設備失爆。
13、生產技術科負責工作面防突措施施工監督落實。
14、地測防治水科負責及時掌握、分析地質構造變化情況和巷道實際掘進位置的測量。
15、調度中心負責通迅系統管理,確保通迅暢通;督促防突措施落實、協調解決防突措施執行過程中的影響環節,保證防突措施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