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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號井1590水平采區上部石門掘進作業規程

    作者:佚名 2011-04-17 14:25 來源:本站原創

    篆灣煤礦一號井
    1590水平采區上部石門掘進作業規程
    第一章 概 況
    第一節 概述
    一、巷道名稱
    本(作業規程)掘進的巷道為1590水平采區上部石門
    二、掘進目的及用途
    掘進的目的是形成1700至1590水平暗斜井通風系統,滿足1590水平的通風、運輸、行人和管路敷設等需要。
    三、巷道設計長度 
    巷道設計長度:本石門從1700水平二號石門M7煤見煤點(2824442.422,35424570.031),以277o方位角與煤(巖)層走向正交,正穿層掘進至M23煤底板,再以185o方位角沿M23煤底板掘進,貫通1700水平三號石門M9煤探煤巷。設計長度220米。
    四、預計開、竣工時間
    經礦有關領導決定:本掘進工作面自2009年2月開工,預計2009年6月竣工。
    第二節 編寫依據
     篆灣煤礦一號井《安全生產責任制》、《煤礦技術操作規程》及《煤礦安全規程》。
    已批準的篆灣煤礦一號井南一采區計劃
    已批準的本掘進工作面地質說明書。
      第二章 地面相對位置及地質情況
    第一節 地面相時位置
    待掘巷道地面相對位于我礦通風井和山地,地面最低標高1815 m。
    待掘巷道井下位于我礦井田南翼,北為我礦實體煤層(未采掘),東部以M7煤層底板等高線為下限。
    第二節 煤(巖)層的賦存特征
    一、煤(巖)層產狀、厚度、結構、堅固系數和層間距
    本區巖(煤)層為一走向北北東,傾向南東東之單斜構造,其他幾條斷裂散落其間,地層傾角為45o-65o,一般60o左右,屬中等傾斜巖層,含煤地層沿走向、傾向的產狀變化較小,可采煤層厚度較穩定,屬薄至中厚煤層,此地層段位于M5煤層M23煤層之間,總厚為110m左右。綜上所述,礦區內構造類型居簡單偏中等。
    M7煤層位于龍潭組第二段頂部,下距M9 煤層頂板平均厚37.26m煤層層位穩定,煤層平均厚度 2.3m,全區可采屬穩定型煤層,該煤層上部夾二層棕灰色高嶺石泥夾矸,厚0.02-0.03m,且上細下粗,頂板巖性為粉沙質泥巖夾薄層狀菱鐵巖,底板為泥巖,堅固性系數3-4。
    附圖 :煤巖層綜合柱狀圖 。

    二、煤層瓦斯涌出量、發火期、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性。
    本礦屬高瓦斯礦井,本區煤層屬不易自燃煤層,該煤層煤塵有爆炸危險性,是本區煤層開采中的主要安全隱患,應引起足夠重視。 
    第三節 地質構造
    本區巖(煤)層為一走向北北東,傾向南東東之單斜構造,其他幾條斷裂散落其間,地層傾角為45o-65o,一般60o左右,屬中等傾斜巖層,含煤地層沿走向、傾向的產狀變化較小,可采煤層厚度較穩定,屬薄至中厚煤層,此地層段位于C5煤層C23煤層之間,總厚為110m。綜上所述,礦區內構造類型居簡單偏中等。
    第四節 水文地質
    本區為新開拓區,因此不涉及積水巷道和老空問題;本礦區地層均為弱含水層,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屬中等偏簡單。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護說明
    第一節 巷道布置
     本石門從1700水平二號石門M7煤見煤點(2824442.422,35424570.031),以277o方位角與煤(巖)層走向正交,正穿層掘進至M23煤底板處,再以185o方位角沿M23煤底板掘進,貫通1700水平三號石門M9煤探煤巷。設計長度220米。
    第二節 支護設計
    一、巷道斷面:
    該巷道使用11#工字鋼支護,斷面形狀為梯形。 根基生產中通風、行人、運輸需要,巷道掘進高度2.3m,寬度:上寬1.8m,下寬3m。支護好后,凈高2.1m,凈寬(距軌面)2.8m,梁凈寬1,6m。S毛=5.6m2,S凈=4.3m2
    二、支護方式
    (一)、臨時支護
    采用吊掛前探支架作為臨時支護,前探梁由11kg/m、的鋼軌制作,長度不小于4米,間距不大于1米,用金屬鏈環固定,每根前探梁不少于2根鏈環。
    前探梁必須及時跟頭,最大控頂距為1米,前探梁上用木板接頂。(長:1.5m,寬:0.1m,厚:0.05m)
    (二)、永久支護
    該巷道均為工字鋼支護

    附圖:巷道斷面圖

    第三節 支護工藝
    一、支護材料
       用11#工字鋼。 
    二、支護要求:
    頂板皮柴長度不得低于1m口徑不小于 5cm.皮柴應背嚴背實,不得空幫空頂,柱梁接口必須嚴密合縫,不得抬肩掉口,不得前傾后仰,柱腳必須踩緊踏實,腳窩不小于15cm。
     
    第四章 施工工藝

    第一節 施工方法
    1、本規程的巷道均采用炮掘,工字鋼支護。
    2、炮眼布置見炮眼布置圖。

    3、打眼使用鑿巖機進行,風源來自地面空壓機,通過鐵管輸送到工作面。

    第二節 爆破作業
    在進行爆破作業時,炸藥使用煤礦許用3號乳化炸藥,礦用毫秒瞬發電雷管起爆。起爆使用MFd-100型防爆發爆器起爆,聯線方式為串聯。爆破說明書見表


    第三節 裝載與運輸
    一、裝煤(巖)方式
    巷道掘進中,均采用人力裝車,人力裝車必須由當班班長,安全員、瓦檢員對作業點的檢查后,方可讓人員進入裝車。
    二、運輸方式
    施工中采用礦車運輸, 人工推車至集中運輸巷,由電機車運送至井底車場,由把鉤工串車,經斜井提升至地面煤倉或矸石場。
    第四節 管線及軌道敷設
    在掘進施工中,所敷設的電纜、供水和排水管路、供風管路、風筒等均應按規定的位置吊掛牢固整齊。
    1、供風管路接頭要嚴密,不得漏風。風筒使用直徑400mm的軟膠風筒,逢環必掛且不得漏風,風筒口到工作面距離不得大于5米。
    2、鋪軌要求:
    (1)直線段軌距為600mm,偏差不大于5mm,曲線部分不超過8mm軌道的中心線與設計值相差不得超過50mm。
    (2)、軌面和軌道接頭必須平整,其高低及內側偏差不應超過2mm,螺栓、螺母和夾板必須齊全。
    (3)、曲線處鋼軌加工后,應該符合曲線彎度,兩側的接頭必須錯開,其錯開長度為鋼軌長度的1/3-1/4。
    3、道渣和軌枕要求:
    (1)、軌道鋪好后,道心要填平、砸實。
    (2)、軌枕為圓木,枕木間距為700mm,其偏差不得超過要求的100mm,接頭處必須穿2根枕木。軌道中心線與枕木的中心要一致。
    (3)、軌道夾板、螺栓、螺母必須牢固,不得松動。
    (4)、道心禁止填煤塊、木頭等。
    4、其他要求:
    (1)、軌道型號要統一(15kg/m)。
    (2)、掘進過程中要保持水溝暢通,雜物必須及時清除。
    第五節 設備及工具配備

    設備及工具配備情況見下表

     第五章 生產系統
    第一節 通 風
    施工過程中采用壓入式通風,局部通風機安設在1700水平 2號運輸石門口10m外處。
    一、掘進工作面風量計算
    獨立通風的掘進工作面實際需要的風量應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人數和局部通風機實際吸風量等規定分別進行計算,并選取其中最大值。
    ⑴、按瓦斯涌出量計算:
    Q掘=100QCH4掘*K掘
    =100*1.2*1.8
    =216立方米/分
    式中Q掘——掘進工作面實際所需風量立方米/分
    Q CH4——掘進工作面平均絕對瓦斯涌出量立方米/分
    K掘——掘進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數
    ⑵、按工作面人數計算:
    Q掘=4n掘=4*12=48立方米/分
    式中n掘——掘進工作面同時工作的最多人數:人 
    ⑶、按局部通風機吸風量計算:
    Q掘=Q通*I通*K通
    =200*1* 1.3
    =260立方米/分
    式中Q通——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額定風量:立方米/分
    I——掘進工作面局部運轉的局部通風機臺數:臺
    K通——局部通風機吸風量備用系數
      二、掘進工作面風量驗算
    按風速進行計算
    60*0.25*S掘≤Q掘≤60*4*S掘
    60*0.25*4.3≤ Q掘≤60*4*4.3
    64.5≤Q掘≤1032
    式中S掘——掘進工作面巷道過風斷面積:
    三、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
    安裝局部通風機的地點設在1700水平2號運輸石門口外10m處,此處全風壓風量大于局部通風機吸風量,且可以保證局部通風機吸人口至掘進工作面回風道口之間的最低風速。
    附圖 :通風系統圖。
     
    第二節 綜 合 防塵
    防塵水源:地面消防水池。
    自主斜井 → 井底車場→1700水平運輸巷→2號運輸石門經1寸膠管送到掘進工作面。每100 m安設一個三通,工作面外設4道噴霧。在距工作面6—15 m內安設防爆噴霧。
    附圖 :防塵系統示意圖 。
    第三節 防滅火
    該工程相連煤層無自燃發火傾向和火區,防火的重點是電纜,機械摩擦和人為火災。防火水源來自地面消防水池→主斜井→1700水平井底車場→1700水平運輸巷→2號運輸石門經1寸膠管送到掘進工作面。
    防火系統:地面消防水池→主斜井→1700水平井底車場→1700水平運輸巷→2號運輸石門→工作面。
    第四節 安全監控
    一、便攜式甲烷報警儀的配備和使用
    煤礦各科室管理人員、技術員、爆破工、班井長和流動電鉗工等下井時都必須攜帶甲烷報警儀,對所經過的路線和地點隨時進行瓦斯檢測。
    二、甲烷傳感器的配備和使用
    按規定只設置掘進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的甲烷傳感器。甲烷傳感器距工作面不得大于5m,并且應有防炮崩措施,具體布置在巷道上方,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幫不得小于200mm,且該處巷道頂板要堅固、無淋水,不得懸掛在風筒出風口和風筒漏風處。
    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報警濃度設為大于或等于1%CH4,斷電濃度設為大于或等于1.5%CH4,復電濃度設為小于1%CH4,斷電范圍為掘進巷道內全部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
    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甲烷檢測設備,每7d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否正常,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結果報監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須在8h內對兩種設備調校完畢。
    附圖 :安全監測儀器儀表示意圖 。
     
    第五節 排水系統
    排水系統:
    掘進工作面→2號運輸石門→1700水平運輸巷→1700水平井底車場→水倉→副斜井→地面。
    附圖 :排水系統示意圖。
    第六節 運輸系統
    運矸和運料系統:
    空車由主斜井→井底車場→1700水平運輸巷→2號運輸石門→工作面。
    重車由工作面→2號運輸石門→1700水平運輸巷→井底車場→主斜井→地面。
    附圖 :運輸系統示意圖。
    第七節 通訊系統
    工作面均安有電話,能夠直接與調度室、井底車場、井上地面變電所、地面通風機房和有關科室直接聯系。

    第六章 勞動組織與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第一節 勞 動 組 織
    采用“三八”制循環作業。循環進度為6 m/d; 一班1個循環。
    勞動組織表見表:(下一頁)



    勞動組織表

    工 種
    早班
    中班
    夜班
    合計
    班長 1 1 1 3
    安全員 1 1 1 3
    瓦檢員 1 1 1 3
    掘進工(兼支護工) 4 4 4 12
    備注:在冊人數21人,出勤率95%,井長值班員不在冊內。 21

    第二節 循環作業
    1.合理安排各道工序,進行平行交叉作業。
    2.打亂正規循環的補救措施
    提高效率,縮短循環時間,趕上正規循環作業;適當調整循環進度,力爭在本班內搶回,在正規循環后再恢復正常循環進度;組織力量突擊,適當增加人員、設備,確保正規循環;本班內搶回循環有困難,可為下班多做一些準備工作,保證下班順利完成循環。

    附正規循環作業圖表。

    第七章 安全技術措施
    第一節 一通三防
    一、通風管理
    1.風筒吊掛平直,做到逢環必掛、缺環必補,風筒不準漏風,距工作面距離不得超過5m,以保證工作面有足夠風量。
    2.加強通風管理,局部通風機必須有專職人員看管,要保持通風機常開不停.任何人不得擅自停機;若需要停機時,必須經通風人員同意后進行。
    3.局部通風機要裝有風電、瓦斯聯鎖裝置,停風時能自動切斷供風巷道內的一切電源。并要與采煤工作面分開供電。
    4.由于停電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通風機不能正常運轉時,要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檢查瓦斯,當局部通風機及開關附近10 m風流中的瓦斯濃度不超過0.5%時,方可繼續施工。
    5.巷道貫通前須遵守下列規定:
    (1)掘進貫通前20 m,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并且通風部門要做好貫通后的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
    (2)貫通前20 m,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和警標,并且經常檢查該工作面的通風狀況,發現瓦斯超限時要立即處理。 
    二、防塵管理
    1.裝載前必須對煤或巖石進行灑水降塵。裝載煤或巖石時,必須打開巷道上方的噴霧,進行降塵。
     2.經常沖刷巷道頂幫和管路上的粉塵。
     3.距工作面50 m范圍內安設一道水幕。
    4.回風流中的水幕必須常開,不得隨意關閉。
     5.防塵工要經常檢查防塵管路,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三、防火管理
    1.電氣設備或電纜著火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就近使用矸石、砂子或巖粉進行滅火,嚴禁使用水管滅火。
    2.因機械摩擦、油脂等引發的火災,要就近使用砂石或水管用水滅火。
    3.要控制風流,防止火勢蔓延。
    第二節 頂板管理
    1.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靠近工作面10 m內的支護在作業前必須檢查,無問題時方可作業。
    2.要認真堅持“敲幫問頂”制度,及時用長柄工具找掉危巖,特別是打眼前、放炮后。
    3.找頂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找頂工作應由2名以上有經驗的老工人擔任,1人找頂、1人觀察頂板。找頂人員要站在安全地點,觀頂人員要站在找頂人員的斜后方,不得影響找頂人員的退路。找頂前要看好退路。
    (2)找頂要從支護完整處由外向里先頂后幫依次進行,找頂范圍內嚴禁人員進人。
    (3)找頂工作人員應戴手套,用長柄工具。注意防止矸石順桿而下傷人。
    (4)頂幫遇有大塊研石或較大面積離層時,應首先設置臨時支護,保證安全后再由外向里慢慢找下,不得強刨強挖。
    4.各交岔點在施工時,由于斷面較大,采用先掘進直巷,超過交岔點的長度后,再以擴幫挑頂的方法施工交岔點。擴幫挑頂時,必須將崩壞裸露的支架重新補打。
    第三節 爆 破
    1.爆破工要由經過專門培訓學習,有2年以上采掘工年并持有合格證的人員擔任。爆破工要嚴格執行本作業規程及其爆破說明書。
    2.爆破工領取炸藥、雷管時,必須對號領取使用,禁止混用。
    3.從成束的電雷管中抽取單個電雷管時,不得手拉腳線、硬拽管體,也不得手拉管體、硬拽腳線,應將成束的電雷管順好,拉住前端腳線將電雷管抽出。抽出單個電雷管后,必須將腳線扭結成短路。
    4.裝配起爆藥卷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在頂板完好、支護完整、避開電氣設備和導電物體爆破工作地點附近進行。嚴禁坐在爆炸材料箱子上裝配起爆藥卷。裝配起爆藥卷數量以當時當地需要數量為限。
    (2)裝配起爆藥卷,必須防止電雷管受震動、沖擊,折斷腳線和損壞腳線絕緣層。
    (3)電雷管必須由藥卷頂部裝人,嚴禁用電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電雷管必須全部插人藥卷內。嚴禁將電雷管斜插在藥卷的中部或捆在藥卷上。
    (4)電雷管插人藥卷后,必須用腳線將藥卷纏住,并將電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
    5.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巖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輕推人,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空,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軌道、鋼絲繩、管路、電纜、信號線、電氣設備等導電體相接觸。
    6.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裝藥前、爆破前、爆破后檢查瓦斯濃度).加強起爆前瓦斯檢查,防止漏檢,避免在瓦斯超限的情況下起爆。
    7.起爆時必須使用礦用防爆型發爆器進行起爆。
    8.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時.不得裝藥、爆破。
    (2)在特殊情況下,如臥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符合下列規定:①炮泥封滿;②每孔裝藥量不得超過1卷;③爆破前,必須在爆破地點附近灑水降塵并檢查瓦斯,濃度超過1.0%時不準起爆;④檢查并加固爆破地點附近支護。
    (3)當炮眼深度為0.6—1.Om時,封泥長度不得少于眼深的1/2。
    (4)當炮眼深度超過1.O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 m。
    (5)當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0 m。
    9.炮眼封泥應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材料作封泥,嚴禁用煤粉、塊狀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封泥。無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實的炮眼嚴禁爆破。嚴禁裸露爆破。
    10.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嚴禁裝藥、爆破:
    (1)掘進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或者支護不符合規定。
    (2)爆破地點附近20 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
    (3)在爆破地點20 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
    (4)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
    (5)掘進工作面風量不足。
    11.爆破母線長度和躲炮距離,直線距離不得小于100 m并有掩體,曲線不得少于75 m。
    12.爆破時,要在所有能通往爆破地點的各通道距爆破地點直線100 m并有掩體、曲線75 m處站崗。班長要委派責任心強的人員站崗。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巡崗人員要一一察看各站崗人員到位后,再通知爆破工起爆;爆破后,站崗人員要等巡崗人員通知撤崗時方可撤崗,站崗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13.爆破前,班長必須點清人員,爆破工最后離開爆破地點,由班長下達起爆命令,爆破工以吹口哨為警戒號,每次爆破至少要吹3次哨子,每次間隔5-10 s,無問題方可起爆。
    14.爆破后,待炮煙吹散后,首先由班長、爆破工到迎頭上檢查通風、瓦斯、煤塵、頂板、支護、拒爆、殘眼等情況,認真敲幫問頂,找掉活煤、活碴。
    15.炸藥、雷管要分箱存放并加鎖,嚴禁亂扔亂放。發爆器的手把、鑰匙必須由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交給他人。爆炸材料箱必須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并避開機械、電氣設備且不潮濕的地點。爆破時必須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線以外的安全地點。
    16.處理拒爆、殘爆時,必須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處理拒爆時,要遵守下列規定:
    (1)由于連線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連線起爆。
    (2)嚴禁用鎬刨、釬子鉆或從炮眼內拉雷管腳線。不論有無殘余炸藥,嚴禁將炮眼殘底繼續加深;嚴禁用鉆眼的方法往外掏藥;嚴禁用壓風吹拒爆炮眼。
    (3)應在距拒爆炮眼0.3 m處打一平行飽眼,爆破崩出即可。
    (4)爆破后,爆破工要收集殘炮,并收集未爆的雷管。
    (5)在瞎炮處理完畢前,嚴禁在該地點進行與處理拒爆無關的工作。
    17.通電以后,拒爆時,爆破工應先將發爆器鑰匙取下來,再將爆破母線從發爆器上取下來,扭結成短路,再等15 min,才能卷線檢查拒爆的原因。
    18.當班的裝藥炮眼應當班放完。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當班留下尚未放完的炮眼.當班爆破工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19.爆破前,應先加固附近支護,撤出煤電鉆、鑿巖機等工具,用溜槽或舊膠帶護好開關、電纜等設備,以防崩壞。
    20.嚴格執行爆炸材料領退制度。領退要有記錄、簽字,做到用多少領多少,剩余部分必須交回爆炸材料庫。嚴禁亂扔亂放。
    21.運送爆破材料要遵守下列規定:
    (1)爆破材料箱必須使用耐壓、抗沖撞、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
    (2)雷管和炸藥嚴禁裝在同一容器內,嚴禁將爆破材料裝在衣袋內。
    (3)運送途中不得逗留,應直接運到工作地點。
    22.巷道預透前20 m,每次裝藥前班長應指定專人到所有能通往預透處的通道站崗。直線距離不得小于100 m并有掩體、曲線不得少于75m,且有專人聯絡。爆破工在接到通知后方可起爆。爆破結束后,站崗人員接到聯絡人員撤崗命令后方可撤崗。
    第四節 防治水
    1、每班在打眼前必須用探水鉆打超前眼進行探放水。
    2、探放水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探放水措施》。
    3、探放水前所有探放水人員必須熟悉撤離水患避災路線,做好防止突涌措施后方可進行探放工作。
    4、掘進過程中,必須遵照“先探后掘”的原則,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5、如發現掘進處淋水增大或有異常現象,必須停止工作,報告相關領導,由相關領導親臨現場組織進行探放,確認無水患后方可安排繼續作業。
    6、探放水時,如預計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現場檢查空氣成分,當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超過《規程》的有關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切斷電源,撤除人員,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7、根據分析估計確定水患威脅程度,必須做好通風、排水、供電系統工作。
    第五節 機電管理
    1.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壓、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于1%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查;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所有開關的閉鎖裝置必須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電、防止擅自開蓋操作,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2.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下列規定:
    (1)非專職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2)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的絕緣。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帶電體及機械外露的轉動和傳動部分必須加裝護罩或遮欄等防護設施。
    4.電氣設備不應超過額定值運行,防爆電氣設備人井前,應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證后,方準人井。
    5.敷設高壓電纜應遵守下列規定:
    (1)電纜吊掛必須用電纜鉤。
    (2)巷道中懸掛的電纜應有適當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時自由墜落。其懸掛高度應保證電纜在礦車掉道時不受撞擊。在電纜墜落時應不落在軌道或輸送機上。
    (3)電纜鉤的懸掛間距不得超過3m。
    6.電纜不應懸掛在風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 m以上的距離。
    7.電纜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纜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其芯線必須使用齒形壓線板或線鼻子與電氣設備進行連接。
    (2)不同型電纜之間嚴禁直接連接,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3)在地面修補的電纜必須經浸水耐壓試驗,合格后方可下并使用。在井下冷補的電纜必須定期升井試驗。
    (4) 3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必須設置局部接地極。
    8.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修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
    9.嚴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種電氣保護。
    10.存在下列問題的電氣設備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結合面銹蝕、劃痕超過規定。
    (2)絕緣座破裂導致接線柱松動,接線柱變形或螺紋滑扣。
    (3)導電螺栓、螺母銹蝕超過規定。
    (4)喇叭嘴不配套或斷裂、缺損。
    (5)開關本體與外殼不配套,轉蓋與外殼不配套、缺手把或轉動不靈活,開關內腔上方導電螺栓與接線鼻連接不牢。
    (6)開關的機械閉鎖失效。
    (7)開關內缺電源隔離罩、電源危險牌、防塵罩。
    (8)開關底托架斷裂或固定不牢。
    (9)電機的護罩與電機外殼固定不牢。
    11.電氣設備的隔爆外殼應清潔、完整無損并有清晰的防爆標志。有下列情況者為失爆:
    (1)外殼有裂紋、開焊、變形。
    (2)防爆殼內外有銹皮脫落。
    (3)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機械閉鎖作用。
    (4)隔爆室的觀察孔的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5)防爆電機接線盒內缺隔爆絕緣座。
    12.電纜引人裝置接線嘴應完整齊全緊固,密封良好。
    13.工作面電氣設備要加強管理和維修,爆破時要撤出20 m以外。
    14.電氣設備必須使用綜合保護開關、風電閉鎖等安全保護裝置;自動停電時,待查明原因,確認無誤后再人工送電。
    15.各低壓操作規程信號都必須使用防爆按鈕,嚴禁明電操作。
    16.各機械設備必須定期按時進行注油、檢查、維修,以保證設備良好運行。
    17.電氣設備與道軌之間的安全間隙不得小于0.7m。
    18.井下照明和信號裝置,應采用具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的照明信號綜合保護裝置配電。不得使用明火、明電照明。
    19.井下所有機電設備必須標有“MA”標志。
    20.井下過流保護的整定值必須與計算值一致,并按規定進行電氣試驗,下井前必須進行通流試驗。
    21.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停電必須掛牌,工作前進行驗電、放電,嚴禁帶電作業。
    22.電修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學習,并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六節 運輸管理
    1.各類司機必須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并持合格證的專職或兼職人員擔任。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正規操作。
    2.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車時的注意事項:
    (1)一次只準推一輛車。人工推車時,工作人員要頭戴礦燈,注視行車前方,思想集中,開始推車、停車、掉道、前方有人或其他障礙物和在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岔口時,都必須提前發出警號。
    (2)過道岔時要減速,慢速通過道岔;過彎道時,要在礦車外側加力。嚴禁放飛車,推車工的頭部不能伸人礦車的上方,更不準手扶車沿。
    (3)平巷停車要用木楔子制動阻車。
    (4)無論空、重車掉道時,上道人員要有專人統一指揮;用鐵道或木料撬車時.不能用力過猛,手腳必須置于撬物上方;在車一側背扛礦車上道時,要注意周圍環境,防止擠傷。
    (5)同方向推車時,前后車距應大于10 m,前方停車時要及時通知后方。
    3.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制度。嚴禁蹬車、趴車。
    4.絞車滾筒前3--5 m處必須打設平頭、釘防護板,防止斷繩傷人。
    5.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開車前進行以下檢查:
     (1)各零部件是否齊全,螺絲有無松動及缺損現象。
     (2)開停車的運轉是否正常,制動閘是否可靠,操作按鈕是否靈敏可靠。
    (3)信號是否暢通。
    (4)鋼絲繩連接環、連接銷是否齊全和安全可靠,檢查無問題時方可開車。
    6.絞車在運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1)根據信號操作絞車,信號不清或運輸道上有行人或障礙物時不準開車。
    (2)運行中,要注意小絞車的運轉聲音是否正常,有異常時立即停車檢查,及時處理。
    (3)嚴禁用手排列繩位,開車時思想要高度集中,不準談話逗笑。
    (4)若礦車掉道,應立即停車制動,報告班長,組織上道,上道時要統一指揮,安排注意事項, 嚴禁強行牽引上道。
    (5)使用小絞車運輸時,每次只能掛一輛空、重車,嚴禁超負荷,礦車使好滿車繩。
    (6)斜巷坡頭必須有可靠的擋車裝置。
    (7)每次開車前,都必須檢查礦車插銷是否插好,插好后方可開車。
    (8)坡上回車時,必須執行帶電回車。礦車接近裝巖機時,應減速,避免發生沖撞。
    7.上、下山半路裝卸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紋車司機注意力要集中,按信號開、停車,聽不清信號不準開車,停車時閉鎖閘把必須置于閉鎖位置,防止礦車下滑。
    (2)在礦車的下方支設24NO柱頂住礦車。
    (3)上提或下放礦車時,必須有可靠的信號聯系,不得用口令傳遞信號,待人員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點后,方可發出開車信號。
    8、上、下山必須設置擋車裝置,在上部車場變坡點前2m飛處設置一道擋車裝置,在變坡點以下5m處設置一道防跑車裝置,以后每組地擋間隔距離不超過100 m.
    9、 礦車運行時,繩道內和礦車的下方不得有人。巷道內的所有人員必須全部躲到安全硐內。并設紅燈。行車時紅燈亮,行人必須立即進入安全硐;紅燈熄滅后,方可行走。
    第七節 其他
    一、使用鑿巖機時的規定
    1.打眼前,必須找掉頂板與兩幫的危巖,確保安全作業。
    2.打眼時,不準用手握轉動的釬子。
    3.開眼位時,應扶穩鑿巖機進行開眼工作。
    4.打眼時,不要一味加大力氣推,以免降低打眼速度,造成卡鉆、斷釬、崩裂刀刃等事故
    5. 鑿巖機加載和卸載時,會出現反扭矩,操作者更應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搖臂手把。
    二、鑿巖機打眼的注意事項
    1.打眼前要檢查風水管路是否暢通;零部件是否齊全緊固;注油器內要裝滿機油;運轉聲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靈活可靠,有無漏風、漏水現象,氣腿升降是否靈活等,無問題時方可打眼。
    2.鉆眼時,要隨時注意兩幫、頂板,發現有片幫、冒頂危險時,必須立即停鉆處理。
    3.在打眼過程中,發現鉆眼機器的零部件、設施等出現異常時,必須停鉆處理。
    4.鉆眼時,司機要一手扶住鑿巖機把柄,一手根據鉆進情況調節操縱閥和鉆架調節閥。鉆桿不要上下、左右晃動,以保持鉆進方向;鉆桿下方不要站人,以免斷釬傷人。
    5.司機扶鉆時,要躲開眼口的方向,站在鑿巖機側面,兩腿前后錯開;禁止踩空或騎在氣腿上鉆眼,以防鉆桿折斷時風鉆撲倒傷人。
    6.多臺鑿巖機同時作業時,要劃分好區域,不準交叉作業。
    7.使用鑿巖機鉆完眼后,應將鉆眼工具、設施撤出工作面,存放在安全地點;將風、水管閥門關閉,軟管盤放整齊。
    8.嚴禁打眼與裝藥平行作業和在殘炮眼內繼續打眼,并必須堅持濕式打眼。
    三、文明生產要求
    1.巷道內無雜物、浮研、無積水;上、下山必須用橫向溝將水引人水溝。各種材料工具要分類掛牌,擺放整齊。風、水管路要按要求吊掛好,不得漏風、漏水。
    2.行人臺階上不得有污泥。
    3.開工前班組長開好班前會,詳細布置各項具體安全、質量、技術要求,要做到責任到人,各負其責。收工后,將各具體工作詳細交代給下一個班組。否則,追究上一個班組的責任。
    4.在施工過程中,加強施工質量檢驗,施工時按工序搞好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做好分部分項質量評定和隱蔽工程的驗收,發現質量問題要立即采取措施補救,不留隱患,確保工程質量符合驗收規范和實際要求。
    第八章 災害預防及避災路線
    一、災害預防
    (一)防治瓦斯的措施
    1.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瓦斯檢查員每班至少3次到工作面檢查瓦斯,并及時了解工作面有害氣體狀況,爆破工要做到“一炮三檢”并做好記錄,班組長利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檢查瓦 斯濃度,堅決做到瓦斯超限不作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懸掛在工作面外5m處。
    2.掘進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時,必須停止使用電鉆;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或開關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掘進工作面內,體積大于0.5m3內積聚的瓦斯濃度達到2%時,附近:20m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3.嚴格執行炮眼布置、裝藥量、炮眼裝填的規定。
    4.對發生高冒地點,要及時采取充填或導風措施,防止有害氣體積聚,并將處理結果記人專用記錄本中備查。
    5.掘進工作面供電要與采煤工作面分開,并使用風電閉鎖裝置。
    (二)防治運輸事故的措施
    為防止運輸事故,應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絞車司機的業務學習,堅持持證上崗制度。
    2.絞車運輸巷道內均安裝雙向聲光信號,不許用晃燈、喊話、敲管子等方式代替信號。
    3.傾斜巷道必須設置擋車裝置,上坡口設“常閉式”擋車裝置,斜巷中下部設置“常開式”的擋車裝置.以防斜巷跑車傷人。
    4.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開車”制度。鋼絲繩有專人定期檢查,司機每班開車前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加強軌道維修和管理。
    二、避災路線
    若工作面發生水、火、瓦斯、煤塵等災害時,施工人員應按如下路線進行撤離:
    1.工作面發生火災、瓦斯災害時,施工人員應按如下路線進行撤離:工作面→ 2號運輸石門→1700 水平運輸巷→井底車場→主副斜井→地面。
    2.工作面發生水災時,施工人員應按如下路線進行撤離:工作面→2號運輸石門→ 1700 水平運輸巷→ 3號運輸石門回風上山→總回風巷→風井→地面。
    附圖 :避災路線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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