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礦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03-30 21:31
來源:本站原創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生產技術上對礦井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二、加強安全技術管理,積極采用安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備。
三、在新建設項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勞動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四、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五、負責審批“一通三防”的安全措施及工作計劃。
六、參加上報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事故進行技術原因分析、鑒定,提出技術上的改進措施。
七、負責審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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