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作業現場“危險預知”
作者:佚名
2011-03-27 20:31
來源:本站原創
電工作業現場“危險預知”
序號 |
危險因素 |
傷害預知 |
預防措施 |
1 |
觸電傷人。 |
||
2 |
上一級電源不停電就檢修下一級電器設備 |
造成跳電或觸電傷人。 |
檢修電器設備上一級電源必須停電。 |
3 |
檢修設備不使用便攜儀或使用不當。 |
瓦斯事故。 |
檢修設備用便攜儀檢查電器設備附近20m內瓦斯濃度。當瓦斯濃度超過0.5%時,嚴禁檢修。 |
4 |
電氣設備檢修不到位造成電器設備不完好、失爆。 |
機電、運輸、瓦斯事故。 |
提高檢修質量,確保電器設備完好可靠,杜絕失爆。 |
5 |
保護、摘掛電纜不戴絕緣手套,沒有采取保護措施,損壞電纜。 |
電纜漏電傷人。 |
保護、摘掛電纜必須戴絕緣手套,采取保護措施保護電纜;每天試驗檢漏繼電器,確保正常使用。 |
6 |
約時送電 |
誤送電傷人。 |
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嚴禁約時停送電。 |
7 |
送電之前忘取接地極;送電時,架線有導電物體接觸。 |
架線短路 |
送電之前將接地極取下,然后對架線進行檢查有無導電物體接觸,安全確認后,方可送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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