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1-03-07 21:01
來源:本站原創
機電設備管理制度
1.機電科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監督檢查。
2.設備的購置,由機電科選型編制計劃,供應部門采購,經機電科檢查驗收后,方可入庫使用。
3.維修后的設備必須經機電科檢測驗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4.防爆電器設備必須經防爆檢查員驗收。
5.需要使用設備必須經防爆檢查員驗收。
6.各使用設備單位負責所用設備的保管、維修,保證設備處于完好狀態,負責設備的運輸、回撤、損壞設備應賠償。
7.機電設備的報廢應經機電科鑒定后方可打報廢。
1.機電科負責全礦機電設備的管理,監督檢查。
2.設備的購置,由機電科選型編制計劃,供應部門采購,經機電科檢查驗收后,方可入庫使用。
3.維修后的設備必須經機電科檢測驗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4.防爆電器設備必須經防爆檢查員驗收。
5.需要使用設備必須經防爆檢查員驗收。
6.各使用設備單位負責所用設備的保管、維修,保證設備處于完好狀態,負責設備的運輸、回撤、損壞設備應賠償。
7.機電設備的報廢應經機電科鑒定后方可打報廢。
上一篇:煤礦變電所交接班制度
下一篇:井下變電所配電工巡回檢查檢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