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棚支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佚名
2011-02-26 19:33
來源:本站原創
架棚支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架棚支護工要掌握作業規程中規定的巷道斷面、支護形式、支護原理和支護技術參數。熟悉并掌握煤礦三大規程中的相關規定,并依法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一、崗位職責:
1.架棚支護工必須熟悉作業規程,熟悉現場支護材料規格及質量要求。
2.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安排,嚴格按照重要線施工。
3.施工前,排查責任范圍內不安全隱患,敲幫問頂。
4. 檢查支架的架設質量,符合質量標準后,再穿頂腰幫,楔緊打牢,并按設計位置使好撐木、拉桿、聯棚器等穩固裝置
5.搞好與其他工種的安全配合協作,互創有利條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責任范圍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嚴格按方向線施工,支架棚必須插嚴背實。支架的棚距、搭接、卡距間隙、卡距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班后簽名。
6.抬棚梁、棚腿、上棚梁時,必須由班長統一指揮,統一口令,參加人員相互配合,嚴禁混亂,避免因協調不好造成事故。
7.按時參加礦及工區組織的各種學習活動,確保業務、操作技能的的不斷提高。熟悉避災路線,能夠妥善避災
8.本班組生產過程中安全設施不符合要求時,不得操作。
二、責任追究
9.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架棚工負有直接責任,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處分,或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交上級處理。
(一)不能掌握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的;
(二)無故不服從管理人員指揮的;
(三)有“三違”作業的;
(四)因支護質量差造成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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