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綜合防塵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作者:佚名 2010-11-29 01:35 來源:本站原創
    綜合防塵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明確防塵機構的設置
    礦井綜合防塵工作由礦總工負責,通風科長負責全礦防塵技術管理工作,通風科設立專門的防塵隊伍,明確生產、隊組、運輸等的防塵責任和范圍,并建立嚴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嚴格進行考核。
    第二條 建立防塵灑水系統
    1、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系統,地面應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須滿足生產、防塵和防滅火的需要。
    2、井下所有進風行人巷道,皮帶巷每50米設置一個灑水閘閥,其它巷道每100米設置一個灑水閘閥,并保持正常使用。
    3、各轉載點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塵易飛揚等其它地方設置噴霧、水幕。
    4、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掃,任何地點都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大于5米的煤塵堆積,每年沖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塵測定。
    5、在主要進回風風流中必須設置凈化水幕,且靈敏可靠正常使用。
    6、根據《安全規程》規定,合理調整風速,嚴禁因風速超限而造成煤塵飛揚。
    第三條 規定回采工作面的防塵措施
    1、回采工作面進、回風順槽距工作面50米范圍內必須設置一道全斷面水幕,工作面必須設有灑水管路,各轉載點及機頭必須設有噴霧,出煤期間正常使用并專人看管。
    2、皮帶順槽每50米設置一個灑水閘閥,軌道順槽每100米設置一個灑水閘閥,五天沖洗一次。
    3、采煤機有完好的內、外噴霧系統(原無內噴霧系統的的除外),霧化效果好,能覆蓋滾筒,有效地抑制煤塵飛揚,并應做到開機先開水,無水不開機。
    4、綜采工作面要設有移架噴霧或架間噴霧裝置,應實現自動控制。
    5、所有裝煤點,轉載點都必須安裝合格的噴霧裝置,控制管路和法蘭盤必須便于開關。
    6、必須采取凈化風流的措施,工作面的回風道要按規定安設不少于2道凈化水幕,有條件的安裝自動控制水幕。
    7、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沖刷巷道和灑水降塵,采面的進、回風巷道至少每日沖刷一次,外圍巷道的沖刷周期由總工程師確定。工作面及外圍巷道都不準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8、采煤工作面應實行煤層注水。
    9、煤層的注水壓力和注水量要達到設計要求,并按規定進行注水效果的檢驗。生產時必須為煤層注水工作創造有利條件和留有充足的注水時間。
    第四條 掘進工作面防塵措施
    1、掘進工作面必須有完善的灑水系統,距工作面50米范圍內必須安裝兩道水幕,回風口安裝兩道,并且距工作面20—30米處設置放炮噴霧裝置,放炮前后工作面20m范圍內必須灑水,灑水時間不小于10min。
    2、必須實行濕式鉆眼,或采用捕塵器捕塵。
    3、掘進機必須有內外噴霧(原來無內噴霧的除外)并確保完好有效,實行開機先開水,無水不開機,掘進機噴霧必須能夠有效地抑制煤塵飛揚,且機掘面使用濕式除塵風機。
    4、炮掘工作面必須使用水炮泥,放炮地點及其前后20m范圍內,放炮前后必須沖洗煤(巖)幫,必須采用放炮噴霧措施,放炮凈化水幕不得少于2道,噴霧裝置安裝的地點和噴霧的質量要符合規定,噴霧時能夠有效地封閉巷道全斷面,裝煤(巖)時必須灑水滅塵。
    5、各裝煤點和轉載點都必須安裝合格的噴霧裝置,閥門安裝地點必須便于開關。
    6、必須安排專人負責沖刷巷道和灑水滅塵,每日沖刷一次,外圍所屬巷道要定期沖刷,沖刷的間隔周期由礦總工程師確定,并要保證巷道內沒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第五條 運輸巷道及轉載點的防塵措施
    1、運輸大巷中各采區巷口,各煤倉繞道口處,各底卸煤倉前后5一10m范圍內設置噴霧設施。
    2、裝煤倉、轉載點設置噴霧,實現放煤噴霧,并在放煤口下風側20m范圍內設水幕,實現與放卸工序聯動。
    3、主運輸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回巷至少每月沖洗一次,采區及總回風巷道沖洗積塵由通風隊決定,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塵堆積。
    4、運輸大巷中應安裝自控式凈化風流的常開水幕。
    5、裝煤礦車向煤倉卸煤時,應采用自動噴霧裝置。
    第六條 隔爆設施設置與規定
    隔爆設施主要采用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分為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兩種。
    1、主要隔爆水棚的位置:
    ①、礦井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
    ②、各采區回風巷道。
    2、輔助隔爆棚的位置:
    ①、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道及專用回風巷。
    ②、采區內的煤和半煤巖掘進巷道。
    ③、采區獨立通風并有煤塵爆炸危險的其它巷道。
    3、主要隔爆棚和輔助隔爆棚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
    ①水棚應設在巷道的直線段內, 水棚與巷道交叉口、轉彎處距離保持50—75m,與風門距離大于25m。
    ②采掘工作面設置隔爆水棚應設多組水棚,每組間距不大于20m。
    ③水棚的水量不小于400ml,主要棚區長度不小于30m,輔助水棚長度不小于20m,水棚相距1.2—3.0m,槽(袋)之間的間隙以及與支架或巷道之間之和不大于1.5m,水槽邊與支架、巷壁、頂板之間的距離不小于0.1m,水槽距離巷道軌道不小于1.8m,水槽保持同一高度。
    ④水棚要掛牌管理,明確專人管理和維護。
    第七條 所有裝載點,翻籠、皮帶機頭都要安設噴霧裝置,控制煤塵飛揚。
    第八條 錨噴作業必須采用濕式噴漿。
    第九條 所有接塵人員必須采取個體防護措施。接塵人員的定期健康檢查必須按《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各礦必須按照礦井綜合防塵規范的要求建立測塵制度,配備專職測塵人員和足夠數量的測塵工具,定期測量粉塵濃度。粉塵測定的內容和測定時間要符合《規程》的規定,測定結果要按時報礦總工程師和局通風處。
    第十一條 要建立健全綜合防塵管理技術資料檔案。各種記錄、圖紙、臺帳等技術資料要齊全,記錄要準確。
    第十二條 通風區瓦斯檢查員對所管范圍的粉塵情況和各種防塵設施的使用、完好情況負有檢查、監督責任。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