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駕駛包機
管理制度 一、必須按保安
規程和機電業務系統有關規定配齊專職司機,司機身體健康,精神正常,有一定
文化水平。
二、固定設備司機由機電隊長收像片,召集司機;采掘各種機械司機由采掘段長收像片,召集司機。由機電技術員負責培訓,考核,辦理司機證。
三、司機持證上崗,有證不帶證操作罰款5元。指派無證人員操作設備罰指派者10元,并負責設備造成
事故的責任。
四、設備司機必須保持相對穩定性。
五、發現違章操作按
事故進行追查,造成嚴重后果要賠償損失并受一定處分。
六、實行包機制,司機堅持做到"三好""四會"每月段隊、機運科組織評比,進行經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