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mkaq
2010-11-24 21:16
來源:本站原創
經營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在礦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安全工作。
2、執行上級有關煤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規定,確保專款專用。切實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資金到位。
3、組織有關業務部門按規定做好新工人招工錄用培訓和主要工種考核。對不適合井下作業的人員嚴禁錄用。
4、負責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和實際需要,配齊各類安全管理人員和調整不適合現工種安全要求的人員工作。
5、負責配齊采掘質量驗收員,并統一管理,檢查落實質量驗收制度和質量結構工資制度。
6、負責組織安全技措項目和質量標準化器材物資的供應,確保礦井生產的各種材料設備的質量符合安全要求。發生事故時,迅速組織急需物資、器材的供應。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在礦長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安全工作。
2、執行上級有關煤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規定,確保專款專用。切實保障安全生產資金投入,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和隱患整改項目資金到位。
3、組織有關業務部門按規定做好新工人招工錄用培訓和主要工種考核。對不適合井下作業的人員嚴禁錄用。
4、負責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和實際需要,配齊各類安全管理人員和調整不適合現工種安全要求的人員工作。
5、負責配齊采掘質量驗收員,并統一管理,檢查落實質量驗收制度和質量結構工資制度。
6、負責組織安全技措項目和質量標準化器材物資的供應,確保礦井生產的各種材料設備的質量符合安全要求。發生事故時,迅速組織急需物資、器材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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