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mkaq
2010-11-24 21:16
來源:本站原創
安全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監察督促礦長及分管領導貫徹執行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技術政策和規定,礦井五大災害預防措施及處理計劃,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時檢查本礦執行情況,并向上級報告。
2、負責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業務保安責任制的落實。
3、定期組織分析并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見和措施。督促礦長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
4、負責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檢查監督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一通三防”、防治水、機電運輸有關技術管理制度、安全規定的執行情況。負責檢查礦井重大事故隱患,并組織監督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及整改。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生產現場和作業場所,必須及時下令停產整改。情況緊急時,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5、參加采區設計、采掘方案、重點工程施工設計審查和重大安全技術問題的研究,參加新盤區、新工作面投產前井巷安裝工程及安全生產系統竣工驗收,并進行有效監督。
6、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監督采掘機運通工程質量,監督質量標準化資金和安全技措資金提取和使用,監督安全技措工程項目按期兌現,監督檢查職工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
7、負責抓好安全工作的經驗總結和推廣、不斷提出安全管理新對策。負責檢查監督制止違章違制行為、“危險人”上崗和安全生產上的違規決策。
8、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搞好職工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負責抓好救護隊工作。
9、協助礦長組織每旬、每月的安全質量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組織有關單位,制訂措施,及時解決。
10、組織對事故的搶救,負責事故的調查,主持事故分析會,及時制定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調查報告全面負責。
11、堅持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獎罰制度。
12、負責安全監察部門的管理,提高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水平。
1、負責監察督促礦長及分管領導貫徹執行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技術政策和規定,礦井五大災害預防措施及處理計劃,以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時檢查本礦執行情況,并向上級報告。
2、負責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業務保安責任制的落實。
3、定期組織分析并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提出搞好安全工作的意見和措施。督促礦長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
4、負責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檢查監督采掘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一通三防”、防治水、機電運輸有關技術管理制度、安全規定的執行情況。負責檢查礦井重大事故隱患,并組織監督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及整改。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生產現場和作業場所,必須及時下令停產整改。情況緊急時,要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5、參加采區設計、采掘方案、重點工程施工設計審查和重大安全技術問題的研究,參加新盤區、新工作面投產前井巷安裝工程及安全生產系統竣工驗收,并進行有效監督。
6、負責工程質量的監督,監督采掘機運通工程質量,監督質量標準化資金和安全技措資金提取和使用,監督安全技措工程項目按期兌現,監督檢查職工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
7、負責抓好安全工作的經驗總結和推廣、不斷提出安全管理新對策。負責檢查監督制止違章違制行為、“危險人”上崗和安全生產上的違規決策。
8、主持召開安全工作例會,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組織搞好職工安全培訓,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負責抓好救護隊工作。
9、協助礦長組織每旬、每月的安全質量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組織有關單位,制訂措施,及時解決。
10、組織對事故的搶救,負責事故的調查,主持事故分析會,及時制定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調查報告全面負責。
11、堅持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獎罰制度。
12、負責安全監察部門的管理,提高安全監督和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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