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版主管會計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mkaq
2010-11-18 20:32
來源:本站原創
2010年版主管會計安全生產責任制
主管會計在財務科正、副科長的領導下工作,負責企業的財務經營核算工作,按時記帳、算帳和報帳,及時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要求數字真實完整,上報及時,對礦領導、財務科長負責,其職責為:
1.貫徹執行財會人員通用責任制。
2.按照國家法規和會計法規企業的實際財務核算情況設置會計科目,并報財務科長同意后負責貫徹落實。按照擬訂的會計科目設置總分類帳簿和會計憑證進行全面清理,帳簿要按要求裝訂,憑證按規定排序裝盒。未移交的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
3.會計報表編報及時,按規定于次月2號上報快報。3號完成全部報表,并整理出各種分析數據資料。
4.負責協調核對總帳與明細帳期末余額一致,做到帳帳、帳物、帳表、帳實“四相符”。對帳實不符的事項查找不跨月,對查不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5.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編制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告和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符合國家、上級會計制度的規定。
6.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有關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退回。記帳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
7.負責與其他職能部門協調核對有關的財務經營數據,保證數字的真實性。
8.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計量和記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
9.財務核算應實事求是,不得偽造、編造、編制虛假財務報告。
主管會計在財務科正、副科長的領導下工作,負責企業的財務經營核算工作,按時記帳、算帳和報帳,及時編制財務會計報表。要求數字真實完整,上報及時,對礦領導、財務科長負責,其職責為:
1.貫徹執行財會人員通用責任制。
2.按照國家法規和會計法規企業的實際財務核算情況設置會計科目,并報財務科長同意后負責貫徹落實。按照擬訂的會計科目設置總分類帳簿和會計憑證進行全面清理,帳簿要按要求裝訂,憑證按規定排序裝盒。未移交的會計檔案應當妥善保管。
3.會計報表編報及時,按規定于次月2號上報快報。3號完成全部報表,并整理出各種分析數據資料。
4.負責協調核對總帳與明細帳期末余額一致,做到帳帳、帳物、帳表、帳實“四相符”。對帳實不符的事項查找不跨月,對查不出的問題要及時上報。
5.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不得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進行會計核算。編制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告和其他會計核算資料必須符合國家、上級會計制度的規定。
6.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有關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退回。記帳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
7.負責與其他職能部門協調核對有關的財務經營數據,保證數字的真實性。
8.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確認、計量和記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
9.財務核算應實事求是,不得偽造、編造、編制虛假財務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