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東煤炭現場規范管理規定
神東煤炭現場規范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礦井移交投產前必須由基建部組織分公司各業務部門及地方相關部門進行消防、安全、環保等專項驗收,并被確認合格后方可移交生產。生產系統能力核定工作由生產技術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年進行一次。
第十七條 采、掘工作面投產、開工前必須結合工作面實際情況,編制作業規程。每個采、掘工作面都應根據本工作面煤層賦存條件和鄰近已采、掘的工作面地質和礦壓等資料,確定采、掘工作面的頂板管理方法、支護方式,作為編制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的依據和內容。對于特殊工程項目,礦井要及時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嚴格會審后貫徹落實。大型設備及部件的井下運輸、安裝更換,采掘過構造、地面沖溝、富水區、薄基巖等特殊地段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第十八條 各礦井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并經嚴格貫徹后采、掘隊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要求組織生產,生產過程中要結合生產實際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各礦生產辦和駐礦安監處必須定期檢查、監督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采、掘工作面都應實行正規循環作業,提高單產單進水平。采用靈活的生產方式、先進的工藝流程和合理的勞動定額。作業圖表應隨條件的變化及時修改,由礦總工程師組織會審后執行。
第十九條 所有工程必須明確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連采隊每班的錨桿機司機支護完一個循環要對頂底煤的留設厚度進行探測,并在順槽的兩外幫按照以下要求用┣字型符號用白色噴漆標出頂底煤厚度和作業班次,如下圖所示:
聯巷標識應從順槽間第一聯巷起使用藍底標準正楷白字鐵牌以“一聯巷、二聯巷……”的形式進行標識,順序在聯巷口外側1米處掛設,順槽里程牌每100米掛設一個,掛設在聯巷一側,盡量保證一個坡度,高度合適,其它執行質量標準化標準。各礦井和分公司業務部門必須加強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嚴格執行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施工隊必須每班對采、掘工作面檢查驗收。礦井對施工隊不定期的動態檢查,每旬不少于1次;分公司對礦井不定期的動態抽查,每月不少于1次。各項工程質量由礦每旬檢查評定一次、每月總評一次,記錄備查。分公司生產部會同相關業務部門每月對各礦井綜、連采隊伍的工程質量進行專項檢查。
第二十條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須有交接班記錄和敲幫問頂記錄,同時應有施工圖牌板,巷道布置平面圖、巷道斷面及支護圖、避災路線圖、正規作業循環表、通風系統圖、供電系統圖和安全警示標識。
第二十一條 井筒、巷道、硐室的斷面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保證施工質量。巷道必須根據使用情況及時維修。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主要運輸巷道轉載點,都必須有完善的通訊設施,做到調度指揮靈活及時。有工業電視監控系統的礦井,必須在上述地點安設探頭。實現綜合自動化的礦井,對無人值守的崗位,調度要負責不間斷監督各點的設備運轉及參數變化情況,巡查員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第二十二條 各礦(廠)由單位總工程師負責,結合年度的生產作業計劃,水文地質條件以及設備的使用情況,組織編制詳細的礦(廠)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由礦(廠)長組織初審,于前一年11月底報公司總工程師和安監、生產、動力、總調度室等部門。安監部門組織初審后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會審,會審意見于前一年12月下旬下發到各礦(廠),由單位總工程師組織按公司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后,單位行政一把手組織對災防計劃進行貫徹落實。且礦井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礦井救災演習,分公司每半年組織一次災防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