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煤礦預測預報及效果檢驗制度
為了保證能及時進行預測及效果檢驗,保證數據的準確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預測(效驗)人員必須按設計進行預測(效驗),發現一次不符合設計規定要求的,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元,當事人罰款200元
2、預測(效驗)人員必須提前半個小時到達指定地點進行效果檢驗,否則每遲到一分鐘對預測人員罰款20元。預測時,施工鉆孔人員不配合,一次對施工人員罰款100元。
3、預測結果出來后預測人員要及時將預測結果以報表的形式按規定程序上報到公司防突部,否則對預測人員罰款100元,施工單位罰款500元。
4、預測人員升井后要及時填寫“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記錄表”,否則對預測人員罰款50元。
5、不經效果檢驗,盲目掘進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施工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
6、施工單位預測(效驗)人員發現掘進工作面的預測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時,有權不進行預測,并及時匯報,對跟班負責人、跟班班組長各罰款100元。
7、施工單位在預測(效驗)過程中,不論預測指標有多高,每一預測循環必須把預測孔全部施工、預測完畢,否則少一個孔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在打完一茬設計的鉆孔后,如果效驗指標仍然超限,則要分析鉆孔設計及現場打鉆施工情況,如鉆孔設計存在問題,要求施工單位根據分析情況修改設計,如鉆孔施工有問題,則對班組長、跟班負責人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