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空氣錘操作工
一、主要危險源
1. 未佩戴安全防護用品。
2. 操作人員配合不好,誤操作。
3. 人員站位不合理。
二、適用范圍
三、上崗條件
第2條 身體健康適合本崗位要求。
第3條 必須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4條 必須熟悉氣錘的結構性能并能夠熟練操作。
四、安全規定
第5條 作業前必須進行本崗位危險源辨識,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手指口述”。
第6條 操作前要佩戴防護用品,工作服做到“三緊”。
第7條 操作過程中氣錘周圍嚴禁站人。
第 8條 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配合好,并有專人統一指揮。
第 9條 工作完畢必須將加熱爐火焰熄滅,以防發生火災。
五、操作準備
第 10條 檢查砧子、空氣錘頭是否有裂紋及損壞現象。用刷子清掃鐵砧上的氧化鐵或油污水點。
第11條 檢查錘柄是否松動,氣錘的防護裝置是否完好。
第12條 檢查工器具的完好,并將工器具及零件放置指定地點。
第13條 檢查操縱機構的作用是否靈敏可靠。
六、正常操作
第14條 啟動電源,試開5-10分鐘(冬季應延長5分鐘),觀察氣錘運行是否正常。
第15條 試運轉正常后,將工件放在砧子的中央,貼穩砧座,鉗口不得觸及砧座,同時要避開上砧的錘頭。
第16條 操作過程中司錘者、掌鉗者要配合好,統一口令和手勢,如發現機器運行不正常,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機檢查。
第17條 注意保持鐵鉗把持方位,不要使鐵鉗口受到砧打擊,鉗把放在身體側面,嚴禁對準胸部。
第18條 操作過程中必須精神集中,隨時檢查錘柄是否松動,以防錘頭飛出傷人。
第19條 低于鍛造溫度的金屬或過燒工件,禁止鍛打。
第20條 工作結束停止電機,降下錘頭,上下鉆之間要墊50毫米的墊塊。
七、收尾工作
第21條 操作結束后切斷電源,將使用的工具輔具、工件毛坯等妥善放置,對現場進行灑水,清理現場文明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