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1028-2006)中對礦井建井期間的通風有什么要求?
作者:佚名
2010-05-27 22:24
來源:本站原創
《煤礦井工開采通風技術條件》(AQ1028-2006)中對礦井建井期間的通風有什么要求?
1、必須安裝使用機械通風設備;至少應安裝1臺主要通風機和2臺配套的電動機裝置,其中1臺電動機作備用。
2、局部通風,應根據現場實際,合理選擇壓入式、抽出式或混合式通風。
3、在井筒掘進通風時,布置在地面的通風機距離井口不得小于15m,風機應避開永久通風機房及風道的位置,不影響施工期間的運輸和提升;井下排出的污風要避開當地常年主要風向,以免造成井口空氣污染。
4、豎井掘進過程中風筒要懸吊平直,固定牢靠,井筒內吊掛的風筒接頭連接牢固。
5、主、副井貫通后,應盡快改裝通風設備,安裝地面主要通風機或臨時主要通風機。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礦井的臨時主要通風機不能設在井下。
6、主、副井掘至井底車場水平時,應盡快在它們之間掘一條聯絡風巷,以便盡早構成通風系統;主井與副井貫通后,直至主、副井與風井貫通前,應利用貫通后的雙巷及時構成通風系統。每完成一次貫通,應及時調整通風系統,局部通風機及時移動合理位置。
1、必須安裝使用機械通風設備;至少應安裝1臺主要通風機和2臺配套的電動機裝置,其中1臺電動機作備用。
2、局部通風,應根據現場實際,合理選擇壓入式、抽出式或混合式通風。
3、在井筒掘進通風時,布置在地面的通風機距離井口不得小于15m,風機應避開永久通風機房及風道的位置,不影響施工期間的運輸和提升;井下排出的污風要避開當地常年主要風向,以免造成井口空氣污染。
4、豎井掘進過程中風筒要懸吊平直,固定牢靠,井筒內吊掛的風筒接頭連接牢固。
5、主、副井貫通后,應盡快改裝通風設備,安裝地面主要通風機或臨時主要通風機。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礦井的臨時主要通風機不能設在井下。
6、主、副井掘至井底車場水平時,應盡快在它們之間掘一條聯絡風巷,以便盡早構成通風系統;主井與副井貫通后,直至主、副井與風井貫通前,應利用貫通后的雙巷及時構成通風系統。每完成一次貫通,應及時調整通風系統,局部通風機及時移動合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