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煤礦綜采工區推行四六工作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按照“提高礦工勞動保障水平、改善作業環境、減輕礦工勞動強度,改革煤礦工作制度,將礦工入井時間縮短到八小時以內,并盡快實行四班六小時工作制”的要求,并針對工區現有特點,為最大程度上培養新人,提高綜采工區的整體技術力量,工區決定執行四六工作制度。
煤礦沿襲多年的井下三班八小時工作制度,礦工從入井到升井實際時間平均在10個小時以上,如果再加上班前會和升井后的更衣洗浴時間,人均每班工作和工作輔助時間在11個小時。為改變工時長、勞動強度大、疲勞作業易發生事故的狀況,中泰集團朝陽煤礦在鶴綜采工區首次進行井下四班六小時作業制度。
朝陽煤礦綜采工區為做好“四六作業制”的工作,采取多種措施,工區管理人員在礦領導的指導下多次召開區務會,制定方案研究對策,提高管理水平和礦井機械化水平,為四六工作的成功改進創造條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增合理人員分配,充分以用現有技術力量,將有經驗的老職工分解到各個班組形成技術骨干力量。二是實施全員培訓計劃,全面提高員工的文化素質、技能素質和安全素質,增強了廣大員工自主保安意識和現場事故處理能力。
四六工作制度將大大減輕職工的勞動量,提高勞動效率,將為構建和諧礦井做進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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