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裝卸、運輸、儲存安全操作規程

    作者:佚名 2009-10-31 07:51 來源:本站原創

    裝卸、運輸、儲存安全操作規程

    1、爆炸材料運輸的一般規定
    (1)嚴禁用自翻車、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拖車等車輛運輸爆炸材料。
    (2)嚴禁爆炸材料與其它貨物混裝,嚴禁炸藥和雷管混裝混運。
    (3)嚴禁摩擦、撞擊、拋擲爆炸材料。
    (4)用車運輸雷管時,雷管箱不得側放和立放,層間必須墊軟墊,裝車高度不許超過兩層。
    (5)分層裝爆炸材料時,不準站在下層箱(袋)上去裝上一層。
    (6)裝卸運輸爆炸材料時,嚴禁攜帶煙火和發火物品。
    (7)運輸爆炸材料時,應有專人押運,非押運人員不準同車乘坐。
    2、井下運輸爆炸材料規定
    (1)電雷管和炸藥必須分開運送。斜井串車提升運送時,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配編組,不準同一鉤運送。
    (2)從地面向井下爆炸材料庫運送爆炸材料以前,要先通知絞車司機和井口上、下把鉤工,讓他們做好運送爆炸材料的準備工作。
    (3)運送爆炸材料時,絞車司機啟動和停止絞車時,都不準使礦車發生震動,升降速度不許過快。斜井串車運送爆炸材料時,都不得超過1m/s。
    (4)交接班人員上下井的時間內,嚴禁運送爆炸材料。
    (5)禁止將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其它巷道內。
    (6)人力運送爆炸材料到工作地點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電雷管必須由爆破工親自運送,炸藥應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監護下由其它人員運送。
    ②爆破材料必須裝在耐壓和抗撞沖、防震、防靜電的非金屬容器內。電雷管與炸藥嚴禁在同一容器內。領料后,應及時裝箱上鎖直接送到工作地點,嚴禁裝入袋內或中途逗留。
    ③在交接班,人員上下的時間內嚴禁攜帶爆炸材料的人員沿井筒上下。
    3、火工品入庫前必須認真驗收。封條不完整應開箱驗收,完整的抽箱驗收,并對生產的時間是否過期、數量、規格、質量是否相符。如有不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及時追查處理。
    4、火工品如無押運員及提貨員,保管員一律不予驗收。嚴格出入庫手續,嚴格按公安局核定的儲備量儲備。
    5、炸藥的儲存、保管要加強通風管理,要保持良好通風、干燥,并做好記錄,使之不變質。
    6、火工品的搬堆,必須輕拿輕放,不準拖拉、撞擊。
    7、嚴禁炸藥、雷管混放,箱與墻距離不小于200mm,堆高不超1500mm,不同品種規格必須分別存放。
    8、庫房要保持清潔,嚴防鼠蟲害,確保安全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