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產品管理責任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突出抓好我礦的火工品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條例》和《煤礦安全規程》,結合我礦火工口管理的實際情況,經研究制定我礦火工產品管理規定,希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一、火工產品管理小組:
級長:由礦長擔任。
副組長:由安全副礦長擔任。
成員:由供應科科長、保衛科科長、安檢隊隊長、爆破工程技術人員、火藥庫管理員。
辦公室設在安檢隊,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責任制度:
1、礦每旬由安全副礦長,火工品管理小組組織一次礦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檢查,并不定期抽查,對查出的問題,按規定進行處理。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組,召開一次專業例會,總結上旬火工品管理情況,排查火工品管帶中的薄弱環節,研究炸藥消耗定額的完成情況,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組織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員即“四員”的復訓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員”的業務素質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區每班組必須配備有兩名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放炮員負責本班組的爆破任務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區隊長是本區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凡一個季度內出現三次不按規定管理火工品的單位,單位的主管區隊長,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處理,并予通報。
6、煤礦井下放炮,嚴格執行“十不準裝藥,十不準放炮”制度。
7、嚴格執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執行瓦斯員和班長對放炮管理的安全檢查制度。
8、嚴格執行放炮員上崗必須持放炮合格證,及攜帶瓦斯便攜儀制度。
9、嚴格執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灑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點,必須懸掛有放炮爆破作業圖表,配備炸藥箱、雷管盒,并加鎖。
11、各單位使用的炸藥箱、雷管盒等物品使用期為一年,中途損壞自行修理,損壞嚴重重新發放并按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