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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解析安全生產法(第三十四條)

    作者:安全文化網 2009-07-11 00:25 來源:安全文化網


      小安解圖:生產經營危險物品場所應遠離員工宿舍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釋義:員工宿舍與危險品同在幢樓內,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特別是發生火災,極易導致群死群傷的惡性事故。近幾年來,有關部門雖然展開對這一問題的專貢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問題仍未徹底解決。因此,必須規定員工宿舍不得與生產、經營、使用、儲存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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