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復工制度
作者:佚名
2009-05-11 22:48
來源:山東
停復工制度
為了及時有效地對“三違”人員和事故責任者進行調查,盡快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杜絕“三違”、減少事故,實現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山西亞美大寧能源有限公司停復工制度。
1、 在處理嚴重“三違”或事故時,為了查清事實真相,分清責任,起到教育本人和群眾的目的,對有關人員勒令其停工,以配合調查。
2、 停工通知單由安全部門下達,有關單位接到停工通知單后即令停工人員停止上班,并督促其到安全部門報到。
3、 所有停工人員必須于每天上午八點鐘、下午二點半到安全部門報到接受調查和處理,參加安全部門組織的學習,無故不到者以曠工論處。
4、 對停工者,必須等事實原因調查清楚、并履行完各項手續后,由安全部門下達復工通知單。
5、 有關單位接到復工通知單后,方可準許停工者恢復上班。
6、 接到停工通知單沒有執行停工或沒有接到復工通知單擅自復工的單位,由安全部門嚴肅追究其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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